1956年10月13日出生于内蒙古通辽市。1973年到农村插队,1975年10月被推荐到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1978年应届毕业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师从吴大英教授,研究法理学,是当年研究生院最年轻的学员。1981年在研究生院学报《学习与思考》上发表第一篇论文《现代国际政治斗争中的人权问题》。1981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为文革后我国恢复研究生学位制度后第一位女法学硕士。
毕业后留在法学研究所工作。1984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留学外语考试,获得美中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的奖学金赴美,到加州大学伯克莱法学院作访问学者,指导教授为美国著名法学家佛兰克.纽曼教授,1986年底完成研究计划回国。1988年被评为副研究员,同年10月调入法学研究所新成立的香港、澳门、台湾法研究室,任研究室主任。1991年再次赴美国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作访问学者,并在纽约州立大学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