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水管理,杜绝浪费,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厂区生活及生产施工的正常用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供水管理
1、 全公司供水目前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2、 行政部水网负责人员必须保障水源的供应,日常由水务公司供水,如果水务公司出现供水故障,应立即上报,同时启动自备井供水。行政部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用水紧急状态,此时公司及施工单位用水量由行政部统一调度。
3、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变公共供水管路,不得私自挪动、拆装、改装水表。未经过行政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开关公共管道上的阀门。
4、 在 设计 个临时蓄水灌,储满清洁水。当供水源出现故障不能供水时,须由行政部安排,临时从这里拉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运、污染备用水罐的水,违者单位处以 5000 元到 10000 元的处罚。个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5、 各单位必须爱护供水设施,杜绝长流水现象,每发现一次长流水现象超过 30 分钟,对单位罚款 300 元。超过 2 小时及以上,对单位罚款 500 元。
二、 公司生活用水管理
1、上下班及离开宿舍前必须对水阀门、水龙头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关闭状。发现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门和水龙头却私自离开,超过 30 分钟的,给予 50 元以内的处罚。
2、针对室内所安装的水阀、水龙头、管路要爱惜,如果发现人为破坏,处以 100 元到 300 元的罚款。
3、员工公共浴室按时开放,配置专门值班工作人员,负责监督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管理。对不服从值班管理人员用指挥的人员一律报送行政部门处理。
三、 单位用水管理
1、各单位用水前必须向行政部提交申请,批准后由行政部专人指定接水口,装表计量供水。如有特殊情况,施工单位用水须经由行政部审批,经过同意后方可用水,施工单位由行政部单方估判用水量。
2、各单位不得在安装水表的总供水管路上私自做任何改动,违者处以至少 200 元的罚款。各单位水表更换或拆除水表前必须上报行政部,申请抄表,如发现私自拆除、更换水表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处以 5000元到 1000 元的罚款,个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 水网维护
1、各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水管道及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和监督。公共水网管道、公司供水管网、及其他网管的巡检和维护由行政部派专人巡检和维护。
2、各施工单位各自的用水管路出现故障,应立即抢修,同时上报行政部,较大的事故,由行政部水网人员现场指导,组织抢修,各单位所有配合员工需统一听从行政部调遣。发现水网故障而不予处理的,根据情节,给予 100 到 1000 元的罚款。
3、行政部委派专门的水网巡检人员,对全场管路进行巡检维护。发现问题立即抢修,如果管路故障位于施工单位供水的公共管路,有权调用施工在该管路上的任何用水单位的人力和物力组织抢修,施工单位应给与积极配合,用于不予配合的单位,行政部有权停止对该单位的供水。
4、任何施工单位在停用水后,须上报行政部,并申请抄表,按照行政部要求拆卸管路和水表,该单位要按照行政部要求对该处管路进行复原、保温、清洁卫生等处理。
5、对未经许可盲目施工造成的管道破损等,每次对单位处以 500-3000 元的罚款。
五、 排水管理
1、任何单位不得将固体垃圾倒入排水沟内,发现者个人处以 500 元以内的罚款,单位处以 5000 元以内的罚款。
2、发现排水沟堵塞,行政部根据垃圾源头,有权调用使用排水沟的单位配合处理疏通排水沟管道。
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将排水沟入水口处的过滤网拆除或破坏,出现问题,行政部有权调用该处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配合重新安装过滤网及疏通排水沟管道,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4、 行政部水水网负责人员必须保证泵房地沟排水畅通,门锁完好,保温良好,卫生清洁整齐。
六、 附则
本管理制度经行政部报批总经理同意后执行。解释权在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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