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缺货和营业高峰前、结束营业前必须进行补货。
(2)补货以补满货架或端架、促销区为原则。
(3)补货区域的先后次序:端架→堆头→货架。
(4)补货品项的先后次序:促销品项→主力品项→一般品项。
(5)当商品缺货但又无法找到库存时,必须首先通过对系统库存数据的
查询进行确定,确定属于缺货时,将暂时缺货标签放置在货架上。
(6)食品和有保质期限制的商品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7)补货时必须检查商品的质量,外包装以及条形码是否完好。
(8)补货时必须检查价格标签是否正确。
(9)补货以不堵塞通道,不影响卖场清洁,不妨碍顾客自由购物为原则。
(10)补货时不能随意更动陈列排面和陈列方式,依价格标签所示陈列范
围内补货,违反者将按规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