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首先明亮,使顾客能看清商品。其次,如
果光线平均分配,没有重点,没有吸引力,顾客同样不会产生购买欲望。由
此可见,应该合理设计照明,使之取得良好的效果和层次感,使陈列的商品
产生极大的魅力。
卖场的照明度一般要求达到700卢克斯(IX)。从视觉效果上说,照明
度愈高,东西愈看得清楚,但同时应注意塑造整个卖场的气氛,不能将照明
度平均分配,应体现视觉效果的层次性,而不仅仅是表现商品的特性。
一般卖场出口、入口或主要通道的场所,更需要特别明亮;在营业场所
最里面的地方,其明亮度最少也要达到1000卢克斯(IX)以上。如果整个卖
场的照明层次感能很明确地显现出来,那么,卖场内陈列的各类商品的特色
也能具体地表现出来,使商品富有新鲜感,吸引顾客从外到里走遍整个卖场,
并且始终保持较大的选购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