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一一切为了孩子
孩子,象征着美好的未来,在他们身上寄托着国家、民族的希望。幼儿教育的任务目标,是为培养幼儿成为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幼儿园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一代新人的茁壮成长。幼儿园治理活动在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实现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目标。
“一切为了孩子”,是今日幼儿教育工作者的行动口号。它作为一条治理原则,是要求治理者:
一、要增强对“幼儿教育战略地位”的熟悉;
二、要强化“现代儿童发展观”意识;
三、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
四、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幼教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五、要树立实施科学治理、提高幼教质量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总之,要把这些意识和行为要求摆在首位,并渗透于幼儿园治理活动过程中。
原则二——教养并举、保教结合
“教养并举”指促进幼儿身心同步发展的工作内容与要求,“保教结合”指教中有保、保中有教的工作方向和实施途径。二者统一为一条原则,既反映了幼儿教育的特点、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和幼儿园工作的规律,也突出了幼儿教师职责的特性。这条原则是办园的指导思想、开展治理活动的核心内容和要求,也是治理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它强调寓保教于幼儿一日生活之中,保证把培养幼儿知、情、意、行和能力融于体、智、德、美的全面教育之中。
这一原则不是抹煞保教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的工作分工,而是强调保教职能的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反对“只管教、不管保”或者“只管保、不管教”的偏向。因此要求园长和教师带头贯彻这条原则所内涵的教育思想。
原则三——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治理是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活动。但各园在设施条件、师资力量、办园经验、治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及存在问题等方面,都各有不同的实际情况。因此在决策方向、确定目标、制定计划、采取措施和评价效果时,都应立足实际,从实际出发,加强针对性;尤其在确立教育目标、制定计划中,应遵照“近发展区”理论确定教养要求的高度、难度和有效度。
制度四——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治理水平,必须建立较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即依靠制度化来保证统一组织和指挥,依靠规范化来促进治理的良性循环。制度化是规范化的基础,规范化是制度化的进一步发展。
贯彻“两化”原则,要害在于园长要学会以法治园,一方面要使“两化”内容切合客观实际,充分反映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用科学性和严厉性来增强其名气性;另一方面,领导应身先士卒,成为“两化”治理的热情宣传者和模范执行者,以榜样力量带动全体职工自觉接受法规约束,并重在培养行为习惯,形成良好园风,确保“两化”原则渗透于每个工作领域,贯彻于治理全过程。
原则五——综合性与整体性
幼儿园治理内容及其要素一方面具有多样性、层次性、综合性;另方面又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有机结合的整体性。事物的本体既然如此,那么治理者在行使治理中必须把握系统的思想和方法,学会综合思考,善于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综合调控治理过程,综合评价治理效果。总之,综合是治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现代科学的时代特征,所以现代治理强调综合性原则。
整体性是治理系统的根本属性,是系统各构成部分的统一。它体现在:治理目标的确立,要求在整体上达到优佳化;治理系统的特性、运动规律和功能,都要在整合过程中显示出来;确定治理评价标准,要以反映系统的整体性为基础;考察治理的实际效应也应着眼于整体性。
总之,治理要强调“以整体为准则,以整体为归宿”,要贯穿于治理全过程。只有把握了整体性这条原则,才能获得“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的功效。
这个整体功能,不是“1十l=2”,而是“1十1>2”。这其中的奥妙何在?要害是系统诸要素通过有机结合,使系统整体产生了新的“质”,从而获得一种“附加量”的结果。这就是说,治理质量存在于治理要素的有机结合之中,整体功能源于综合治理。所以我们把综合性、整体性作为一条根本的治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