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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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过程。它与形象思维不同,是用科学的抽象概念、范畴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达认识现实的结果。逻辑思维是一种确定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前后一贯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有条理、有根据的思维;在逻辑思维中,要用到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而掌握和运用这些思维形式和方法的程度,也就是逻辑思维的能力。

  逻辑思维是分析性的,按部就班。做逻辑思维时,每一步必须准确无误,否则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我们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遵循传统形式逻辑规则的思维方式。常称它为“抽象思维”或“闭上眼睛的思维”

  在逻辑思维中,是使用否定来堵死某些途径。比喻说,逻辑思维是在深挖一个洞,它就是为了把一个洞挖得更深的工具。

  逻辑思维是人脑的一种理性活动,思维主体把感性认识阶段获得的对于事物认识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并按一定逻辑关系进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逻辑思维具有规范、严密、确定和可重复的特点。

逻辑的来源与含义

  在汉语中“逻辑”是一个外来词,它是通过音译的方法从西文引入汉语的。在拉丁文、英文和德文中它分别是“logica”、“logic”和“logik”。而西文中的这些词都来源于古希腊文的“λσγoζ”,它有语言、说明、比例、尺度等多种涵义。亚里士多德曾使用这个词来表示事物的定义或公式等。到了公元1世纪,学者们就用这个词来表示一门与论证辩论等许多问题相关的学问,而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被看作这一学问的核心内容。

  “逻辑”是一个外来词,这并不意味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中就没有研究相关理论的学问。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学者公孙策的“白马说”,墨子的“墨经”等都反映出在我国古代学者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它们构成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研究的精髓。在中国哲学史上,这些理论研究的内容称作“名学”或“辩学”。

  汉字作为一种表意文字,“名学”“辩学”这些词在表意上是含混的,如果顾名思义,这些词显然不能准确表达出逻辑学作为一门科学理论的研究内容。因此近代学者们沿用西方的做法,引入音译词“逻辑”,对于逻辑学的涵义则用定义进行规定。

  尽管是一个外来词,“逻辑”在我们日常运用中仍然表现为一个多义词。有时它被用来表示一种理论或观点,如“这简直是强盗逻辑”。有时它可被用来表示规律性的东西,如“它的出现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人们有时还用它来表示对一些特殊逻辑规则和方法的运用,如“他的文章很有逻辑”,“这篇文章逻辑性强”。

  然而,上述说法都没有正确说明究竟什么是作为科学理论的逻辑,也没有准确描述逻辑学研究的对象以及逻辑学的理论特征。而这些都是学习逻辑学首先需要了解的问题。

“逻辑”的古希腊词源:

  “逻辑”源自于“逻各斯”(logos,其复数形式是logoi),其主要含义有:

  ①一般的规律、原理和规则。

  ②命题,说明,解释,论证等。

  ③理性,推理,推理能力,与经验相对的抽象理论,与直觉相对的有条理的推理。

  ④尺度,关系,比例,比率等。

  “逻各斯”的基本词义是言辞、理性、秩序、规律,其中核心含义又是“秩序”和“规律”,其他含义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例如,“有秩序的”、“合乎规律的”就是合乎“理性”的;“推理”就是按照“规律”进行有“秩序”的、有条理的思维。西方各门科学的词尾“学”字(-logy),均起源于“逻各斯”这个词,“逻辑”一词更是从它引申出来的。

“逻辑”的现代汉语词义为:

  ①客观事物的规律,例如:“历史的逻辑决定了人类社会将一直向前发展。”

  ②某种理论、观点,例如:“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哪一家的逻辑!”

  ③思维的规律、规则,例如:“某个说法不合逻辑”。

  ④逻辑学或逻辑知识,例如“大学生应该上逻辑课”。

逻辑思维的特征

  1、概念的特征:内涵和外延。

  2、判断的特征:一是判断必须对事物有所断定;二是判断总有真假。

  3、推理的特征:演绎推理的逻辑特征是: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一定真,是必然性推理;非演绎推理的逻辑特征是:虽然前提是真的,但不能保证结论是真的,是或然性推理。

逻辑思维的一般作用

  1、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

  2、可以使我们通过揭露逻辑错误来发现和纠正谬误。

  3、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去学习知识。

  4、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表达思想。

  逻辑思维在创新中的作用:

  1、逻辑思维在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发现问题;直接创新;筛选设想;评价成果;推广应用;总结提高。

  2、逻辑思维在创新中的局限性常规性;严密性;稳定性。

逻辑思维的方法

  1、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在思维中把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或因素,分别加以考察的逻辑方法。综合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部分或因素结合成为一个统一体加以考察的逻辑方法。

  2、分类与比较

  根据事物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就可以把事物分类,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归入一类。具有不同属性的事物归入不同的类。比较就是比较两个或两类事物的共同点和差异点。通过比较就能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本质。

  分类是比较的后继过程,重要的是分类标准的选择,选择的好还可导致重要规律的发现。

  3、归纳与演绎

  归纳是从个别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性的。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前提推出个别性的结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性的。

  4、抽象与概括

  抽象就是运用思维的力量,从对象中抽取它本质的属性,抛开其他非本质的东西。概括是在思维中从单独对象的属性推广到这一类事物的全体的思维方法。

  抽象与概括和分析与综合一样,也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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