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简称“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南京,位于中国大陆东部沿海,江苏界于北纬30°45'-35°20',东经116°18'-121°57'之间,北接山东,东濒黄海,东南与浙江和上海毗邻,西接安徽,江苏省总面积10.72万平方千米。
江苏跨江滨海,湖泊众多,地势平坦,地貌由平原、水域、低山丘陵构成;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水系。江苏省属东亚季风气候区,处在亚热带和暖温带的气候过渡地带,气候同时具有南方和北方的特征。
江苏地处长江经济带,下辖13个设区市,全部进入百强,是唯一所有地级市都跻身百强的省份。江苏人均GDP、综合竞争力、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DLI)均居中国各省第一 ,成为中国综合发展水平最高的省份,已步入“中上等”发达国家水平。
江苏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居全国第一 ,是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与上海、浙江、安徽共同构成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成为国际6大世界级城市群之一。
截至2018年末,江苏省下辖13个省辖市(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22个县级市,19个县,55个市辖区,767个乡镇,491个街道办事处。
截至2018年末,江苏省常住人口8050.7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595.4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41.7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41248.5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47205.2亿元,增长7.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5168元,比上年增长6.3%。
历史沿革
夏、商、周三代,江苏北部属东夷、淮夷,江苏南部属勾吴。 夏朝隶属九州中的徐州和扬州。商朝后期至西周,出现了徐、吴两个诸侯国。
春秋期间(前770年~476年),分属齐、鲁、宋、吴、楚等国。
秦代实行郡县制,境内长江以南属会稽郡,以北分属东海郡和泗水郡。
西汉初年,郡国并行,江苏省先后分属楚、荆、吴、广陵、泗水等国,会稽、丹阳、东海、临淮、琅邪、沛等郡。东汉永和五年(140年),省境长江以南属扬州,以北属徐州。
三国鼎立期间,分属孙吴、曹魏二国。
西晋建国初,江南复属扬州,江北复属徐州。东晋及南北朝时期,江苏省大体上以淮河一线为界,以南属南朝,以北属北朝。从晋怀帝永嘉年间到南朝宋元嘉年间(307年~453年),南迁移民,其中接受移民最多的是江苏省,在今南京、镇江、常州一带最为集中,苏北地区则以扬州、淮阴等地为主。 孙吴、东晋和南朝的宋、齐、梁、陈均定都于南京。
隋统一中国后,境内分置苏州、常州、蒋州(今南京)、润州(今镇江)、扬州、方州(今六合区)、楚州(今淮安区)、邳州、泗州、海州和徐州。
唐分中国为十道,江苏分属河南道、淮南道及江南东道。
五代时期(907年~960年),淮北的徐州先后属梁、唐、晋、汉、周,江南的苏州属吴越钱氏,其他各州先后属杨吴和南唐。
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分属江南东路、两浙路、淮南东路、京东东路和京东西路。宋室南渡,宋金对峙,金人据有淮北,南宋据有江南和淮南。
元代实行行省制,江苏南北分属江浙行省、河南江北行省。
靖康之乱后,靖康元年至绍兴十一年(1126年~1141年),北方人民南迁以本阶段人数最多,短短十余年,“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绍兴十一年(1141年),绍兴和议达成,和约规定南宋不得接收金朝“逃亡之人”,南迁的浪潮始告消退。
明初定都应天府(今南京),今江苏范围内先后称为南京、京师,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复称南京,大致辖有今江苏、安徽两省和上海市,因相对于北直隶称南直隶,南京是明朝陪都。南京应天府治江宁、上元(今南京主城)。辖:江宁(县治在今南京主城东南部)、上元(县治在今南京主城西北部)、句容(县治在今江苏省句容市)、溧水(县治在今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县治在今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江浦(县治在今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县治在今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溧阳(县治在今江苏省溧阳市)共8县。
明洪武十三年(1386年),罢中书省,苏州府归属南直隶(南京)六部管辖。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迁都北京,苏州府归属直隶南京六部(简称南直隶)管辖,吴、长洲两县隶苏州府。
清初灭南明,废南京,以南京原辖区域改设江南省。 康熙六年(1667年),分江南省为江苏(含今上海)、安徽二省,江苏省(巡抚衙门驻苏州)辖江宁府(今南京)、苏州府、徐州府、常州府、镇江府、松江府(今上海)、扬州府、淮安府,两江总督署驻江宁,江苏巡抚衙门驻苏州。这是江苏建省之始,“江苏”之名取江宁、苏州两府首字而得名,简称“苏”。
到清末时,江苏省辖有8府3直隶州1直隶厅。期间,太平天国曾在咸丰三年至同治三年(1853年~1864年)间建都南京,称天京,并曾在境内短暂地设置过天京省、天浦省和苏福省。光绪三十年(1904年)以江宁府、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4府和通州、海州2直隶州范围置江淮省后旋即撤裁。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
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析置江苏省江宁县设立南京特别市,析置江苏省上海县、宝山县设立上海特别市,分出江苏省,直隶于国民政府行政院,称院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