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或夫妇是指男性和女性经过一定仪式(婚礼)或法律程序确立婚姻后的关系。一般会共同生活,维持经济、一同养育子女等。夫妻双方互为对方的配偶,男方为丈夫,女方为妻子。伉俪则是对别的夫妻的称呼。古汉语和书信把自己和配偶谦称为“愚夫妇”,把对方及其配偶尊称为“贤伉俪”。
传统夫妻关系
东亚
古代东亚(中国、日本、朝鲜、越南、琉球)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夫妇属于儒家“五伦”之一,《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当时的婚姻是以“事宗庙”、传宗接代为主要目的,重视夫妻和谐是为了能够让家族得以延续。虽然夫妻在名义上、礼制上平等,但实际的地位并不平等。古代东亚奉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已婚男性除正妻之外可以纳妾;已婚男性没有纳妾的,有些会有宠婢,只要不是过分沉迷女色而影响家庭,就不会受到非议;女性却要忠于丈夫一人。虽然中国在宋朝之前对女性有婚外情的看法较为宽容,但女性与丈夫以外的男性有爱情或性关系就会被视为不贞,到南宋之后就更为严格。女性不贞,轻则被休弃,重则被处死。
于再婚问题上,夫妻的待遇亦有别,男性在丧妻或出妻后续弦视为理所当然;女性方面,虽然中国历朝历代均无明文禁止女性在丧夫或被出后改嫁,但早于汉朝班昭所著的《女诫》中,就提到“夫有再娶之义,女无二适之文”,然而真正奉行的却不多,南宋之前女性改嫁还是很普遍。到近古,对女性改嫁的看法转趋负面,并影响到邻国。朝鲜王朝就禁止士大夫和两班贵族女性改嫁,否则将沦为贱民。日本则对女性改嫁持宽容态度,但到江户时代后期公家及武家则鼓励女性守节。琉球对女性改嫁亦持宽容态度,但只有从未改嫁的女性才可成为祝女,也有对节妇的表彰。
西方欧洲传统上奉行一夫一妻制,虽然夫妻关系较东亚平等,但仍然是男性主导,妻子往往被视为丈夫的私有财产。另一方面,在基督教提倡爱的教义影响下,西方人把夫妻关系视为神圣的,认为是上帝的旨意,因此不鼓励离婚。
伊斯兰教
《古兰经》允许男性娶四名妻子,因此伊斯兰教的夫妻关系常被认为是男尊女卑的,但伊斯兰教并非鼓励多妻,而是认为战乱令男丁减少,女性无人照顾,因此允许有能力照顾多于一名女性的男性最多娶四名妻子,但必须对各妻子平等,因此实际上并不容易完全依经文去实行。
总结
除了远古时期的母系社会,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传统社会都是父系和父权社会,夫妻往往是“男主外,女主内”,丈夫负责维持家庭经济,养妻活儿,妻子照顾家庭,相夫教子。因此传统女性婚后往往是家庭主妇。近代已趋向两性平权。
现代夫妻关系
现代价值观提倡男女平等和尊重个体,夫妻关系着重于双方的感情维系,家族利益和延续则较为次要。由于现代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和工作机会增加,夫妻双方都外出工作的双薪家庭在现代化的国家和地区十分常见。也有越来越多夫妻过“女主外,男主内”的生活,因此家庭主夫也越来越多。但传统观念仍然影响不少人,有些人认为男性不外出工作,靠妻子提供经济支持是羞耻的,并把家庭主夫讥为“吃软饭”、“小白脸”。亦有人认为家庭主妇依靠丈夫供养,对家庭和社会贡献不大。事实上主内者的贡献往往不比主外者少。现代平等主义的价值观认为夫妻的作用是合作维持一个家庭,主内者和主外者为合作关系,并无高低之分。
由于现代夫妻关系并非把生儿育女放于首位,较为重视夫妻之间的感情,有些夫妻因为某些原因而不生育。有不少是双薪家庭,双薪无孩的夫妻称为丁克家庭或顶客族。另外,现代夫妻有不少都不与父母同住,这类家庭称为核心家庭。
有些情侣选择同居,虽然没有正式结婚,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并夫妻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