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勇,王万勇讲师,王万勇联系方式,王万勇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项目管理实战培训师
52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王万勇:下属犯错,不用批评,只问这10个问题,其余都是废话!
2016-01-20 1412
??

[写作背景]

今天,看到《孩子犯错、不用批评,只讲这八句,其余都是废话!》文章,内容虽短,但很精辟。这几句话不仅对孩子管用,上司对下属也比较适合。因此,在领悟原文精髓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多年的管理经验,重新整理成此文,分享给大家。

第一个问题:“发生什么事情?”

这个问题看起来不起眼,但是非常重要。许多领导碰到突发事件时,会习惯性批评下属,导致下属提前编好故事,等着应对领导的批评指责。结果往往于事无补,不欢而散。

当上司心平气和地询问下属事件时,下属有机会说实话,即使真的是他的问题,他也会把握机会为自己辩解,想办法弥补自己的过失。否则,他会觉得他的过错和你的批评相互扯平,也就是说他已经用被批评弥补了过失。


第二个问题:“现在情况如何?”

事情已经发生,无法挽回,但是需要补救。此时,当下属陈述完事件后,领导应关注现状,防止事件蔓延。

比如,一位学生从楼上掉下来,正好掉在校长的新车上。校长获悉此事后,开口就问:“该学生伤势严重吗?”

试想,如果校长不这样问结果会怎么样?

第一种:“学生是怎么掉下来的?”

效果是:全体师生追查原因,事件扩大化。

第二种:“哪个班的学生?”

效果是:班主任老师无缘无故被卷入是否之中。

第三种:“你们怎么管学生的?”

效果是:大家都不敢正视校长,手足无措。

所以,当了解了事件后,要及时咨询现状,与下属共同想办法解决问题。


第三个问题:“有什么后果?”

到此,事件的情况已明了,要关心事件的后果。同时,此话也有一语双关的效果:第一层意境,关心事件的发展,提醒下属不能疏忽;第二层意境,虽然我对事件的发生没有责备你,但是你要保证不能再节外生枝。

当然,此时的员工感觉到领导的宽厚,他绝对会向你保证控制事件的后果。而且,他会珍惜领导给他犯错的机会,竭力弥补个人的过失。


第四个问题:“那你有什么解决办法?”

问此话的真实意图,并不是想听下属的行动计划,而是帮助下属完善方案。

  1. 下属通过介绍自己的方法,重新梳理自己的思路,预防草率行事;

  2. 领导通过听下属的介绍,检查下属的思路、方法是否正确,帮助纠正;

  3. 帮助下属分析假设条件和约束因素,完善行动方案。


第五个问题:“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方法?”

狡兔三窟,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问此话的目的是提醒下属准备几套备用方案,防止意外事件再次发生。

此时,下属就会认真地想是否还有其他可行方案。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第六个问题:“这几个方案,你看好哪一个?”

此时,下属已经有了不止一套方案,而且对此事件的善后工作已成竹在胸。作为领导,要再次帮助下属权衡各方案利弊,做到有的放矢,选择最佳方案。


第七个问题:“为什么不选择其他方法?”

此话与上面第六句话正好对应,上面是提醒下属从正面选择出一个优胜方案,这句话是提醒下属从反面淘汰劣质方案。

通过这种双重分析,计划周密,更能保证方案的可行。


第八个问题:“会不会有意外发生?”

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是出征前,最后一次检阅部队。提醒下属做好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和风险管理工作。


第九个问题:“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

增加下属信心,让其感到领导的关心。在实施工作过程中,不是下属孤军奋战,而是由领导在后面支持,排除下属的后顾之忧。

此时,下属会非常感激领导的支持,他会竭尽全力完成工作,也会真心实意地说声“谢谢领导,我一定不辜负您!”


第十个问题:“什么时候有结果?”

光有了以上的方案是不行的,要提醒下属给出进度安排,也是考核他的一项指标。

这一招,相当于让下属主动签署军令状。


简单十句话,内容充实,逻辑严谨,步步为营,层层深入,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附原文的八个问题如下:

 第一个问题:“发生什么事情了?”

 第二个问题:“你的感觉如何?”

 第三个问题:“你想要怎样?”

 第四个问题:“那你觉得有些什么办法?”

 第五个问题:“这些方法的后果会怎样?”

 第六个问题:“你决定怎么做?”

 第七个问题:“你希望我做什么?”

 第八个问题:“结果怎样?有没有如你所料?”

 或是“下次碰见相似的情形,你会怎么选择?”

声明:本文属于原创作品,如果转载,请尊重作者的劳动,著名出处,谢谢。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