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袁伟讲师,袁伟联系方式,袁伟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互联网电商领域内实战营销专家
53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袁伟:产品经理制,运营商学不会?
2016-01-20 10739

产品经理制,运营商学不会?

文 / 宁宇,作者新浪微博:@cmcc宁宇,授权王云辉发布于百度百家

互联网公司火,运营商对互联网企业的研究分析也不少了。按说运营商财大气粗、资源充沛,有啥做不到的!可有几招虽是互联网公司的常规做法,但运营商怎么也学不会。

首先我们看看,在运营商能否出现真正的产品经理?

传说中的互联网企业的产品经理拥有一言九鼎的话语权,对端到端的产品体验整体负责,是产品成败的第一责任人。运营商也尝试过在部门内部设立产品经理,但效果不佳。由于运营商采用的是层级制职能管理体系,有三个难以改变的客观情况,使得运营商不会产生集责权利于一身的产品经理。

首先是因为运营商的运营体系庞大而复杂。

各专业环节之间盘根错节,复杂的组织关系让独立的个体或少数人组成的团队难以驾驭。运营商拥有的数亿客户是令世人羡慕的营销对象,但没人能说清,到底有多少存量规则在阻碍着新产品的推出和运营。存量用户的规则越多,推出新产品时需要协调的工作量就越大。

旧的规则还没清理完,新的规则又在层出不穷地增加。对暗礁丛生的存量规则,没有人主动做全面梳理,时间拖得越久,沉淀和积累越多,清理的难度也就越大。一个业务下线或者调整一项既有规则,工作量并不少,但并不能直接产生价值,做这事实属“费力不讨好”,企业也不鼓励。于是创新多是围绕重点工作研究涉及到的规则,就事论事地打几个补丁凑合,尽量避免整体大调整的行动。

遇到存量规则,只能绕行,不能改变。企业的高层领导都难化解的矛盾,一个产品经理能协调得动么?

第二是缘于运营商的职能部门强势管理。

运营商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界限清晰,意味着划定了各自的地盘,职能部门要对分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负责,在我的地盘就要听我的。每个职能部门的意见都要倾听、协调,要让大家没意见,这中间消耗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一旦沟通不到位,相关部门会签时写了不同意,报告或者发文就会被退回来,前功尽弃。

电信级的服务标准,以及对品质的极致追求,让运营商不敢轻言降低任何指标,结果包袱越背越重,对风险的忌惮不仅增加了成本,也让运营商丧失了创新的时间和空间。职能部门只对分管的内容负责,而对整体价值的衡量评估则不是他们所关心的。即使他们的反对态度不足以推翻整个产品设计,只要他们提出风险,决策层就必须考虑其意见,由此导致的进度延期和方案变动等,会给产品经理带来更大的麻烦。

互联网企业的产品经理可能会为实现整体目标而牺牲某些指标,运营商的产品经理可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和胆量。

第三是受限于国企的决策机制。

互联网竞争唯快不破,在产品的设计、研发、推广等过程中需要快速决策,推动产品的开发和调整工作快速到位,产品经理就是互联网企业责权利的聚合点。对于运营商来说,资源主要集中在高层领导手中,责任也由他们承担,而运营商的高层领导太忙,不可能成为事无巨细都要参与的产品经理,这就导致决策的速度很难跟上互联网的步伐。

细节决定命运,很多决策是对琐事的判断和取舍,这需要产品经理倾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运营商的决策需要走层层汇报的流程,在精简得不能再精简的PPT里,不仅要言简意赅地说清楚问题,更要把辅助决策的分析和建议汇报清楚;而领导掌握着资源,并且要为决策负责,所以必须在几分钟之内,理解一大群技术专家冥思苦想奋战几个月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并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容易嘛!

运营商没有合适的产品经理,并非因为运营商内部没有适合的人才,而是运营商的传统工作模式与产品经理的工作模式冲突是在太大,在内部难以设立一个既接地气又实现责权利统一的岗位,无法给与互联网业务更大的空间。要想破此迷局,只能在现有体系之外进行尝试。具体来说,就是划定一个比较小的业务和经营范围,在局部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当然,如果真这么做了,那么这个小范围的试验田在免去传统运营商束缚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传统运营商的保护和支持。对此,小白鼠们做好准备了么?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