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布局于全网,聚焦于搜索。
仲昭川:好吧!来个案例,热乎的。京东今天又在发红包,抢到了不能提现金,可以去购物。这一招不新鲜,但很聪明、很牛啊!同样是这些钱,要是送给中央台,那就呕人了。当然,这也恰恰就是商人们所篡改的、所谓的“互联网思维”。牟利者所搞的,都是伎俩。伎俩好坏,主要看取悦的对象。只要分享价值的对象是消费者,不是中央台,咱就不会愤怒、至少不会骂他,因为被取悦了。今天我抢到了两次,每次7元。分享价值的方式很多。过程中,在消费者里找几个亲戚,没事聊聊。分享的努力只要足够理性,消费者不会不买账。
不理性的方式,就是烧钱,甚至办好银行卡,每个消费者送一张。消费者窃喜之余骂你傻逼。你如果认为消费者会直接报答你,那就邪恶了。那,叫挑战人性。
@丑丑:我抢了14元,很有吸引力,10亿分出红包,看着诱惑人。
仲昭川:各位帅哥,请您记住:你发现一个女孩子躲在屋子里看黄片,你就敲门进去了,但她再兴奋,也不会立刻跟你做爱,甚至把你轰走,甚至报警。
这叫人性。
@大圣:是这样的。
说到这里,对不起,诸位!我还要举刚才那个例子:我前些天送《互联网黑洞》,就是个很邪恶的事儿。不管是谁,只要夸我两句、或者问我哪儿有卖,我就送他一本。我觉得他会阅读,然后还会分享并传播。我这么干,就是邪恶。为什么?我挑战了他的人性。起码我是强人所难了。
@大圣:总有认真的。不过确实应该不多。
@老沈:我觉得大部分是认真的。
呵呵,你是个好心人,但你不适合安慰我。人家真想看书,会自己去搜索、自己去买。企业要做的,就是让读者自己想看书。这年代,营销,就是互联网营销。互联网营销,就是营销。
@刘豪:锤子极有可能就一锤子买卖 锤子1卖的不是手机、是罗锤子的个人影响力与公信力,给面子的人会买一次 .但这种公信力不具有复制性与重塑性 ……当剥去光环后的锤子手机以手机本身价值而言是很难有立足空间,小米更了解互联网手机定义。
@包子铺小二:不对,是部分。
仲昭川讲师:好啦!现在,我们说今天的重点。高潮就在于今天的“三”。上次我们说到,大部分的企业、大部分的客户,都是自助类的。因为啥?他没有钱,有钱也只给中央台,不会给你。那你怎么帮他?很简单,教他自助。
“三”,是一个很妙的数字。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要玩儿高大上,就说一,不说别的。要说心里话,就说三,掰开揉碎、简简单单、实实在在。在信息发达的今天,所有的真经和秘籍,都已经被大伙偷了出来,免费在网上传播。这,叫价值分享。凡是向你要很多钱,把你拉到小黑屋里传授成功故事的,都是骗子,他们的东西都没有价值。
@王律师:几天不见洞爷,吃饭都沒味。
@小鸟青天:好,让我想起了功夫熊猫里的:无隐藏的秘密。
(仲昭川老师总裁班《互联网黑洞》讲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