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法则即兴演讲范文第016篇:电视暴力
作者:樊荣强
我们经常在媒体上听到看到一种说法,反对电视暴力!就是反对在电视镜头里面表现那些血腥的暴力场面,那样不仅可能让人心理不愉快,也有可能引起观众的暴力倾向,尤其是对青少年人格的发展,更有可能起到极坏的影响。
美国心理学家曾经作过一个试验,42名小学四年级和五年级的儿童,他们被分成两组,安排在两个不同的房间分别观看两盘录相:一个是电影《空手道小子》中的暴力片断,一个是1984年夏季奥运会中非暴力的运动场面。看完之后,再安排他们观看相同的一个电视录相,并且被告知,那是一个电视实况转播,如果你对电视画面上的行为感到担忧,就去找实验者。当然,儿童也确信他们认为看到的是真实的生活事件:电视画面里面的一群孩子正在一间屋子里面玩耍,后来他们渐渐地互相攻击起来。最终的实验结果是,看过《空手道小子》片断的学生比看过奥运会画面的学生,要花几乎长一倍的时间才去找实验人员,也就是说,先前观看暴力影片导致儿童,对现实世界的攻击性行为容忍较长的时间,才去报警。
心理学几十年的研究一致表明,电视暴力通过三种方式对观看者的生活方式产生负面影响。是通过哪三种方式产生影响呢?
第一,观看电视暴力节目,会增加攻击性行为。这是通过观察学习机制而发生的。就儿童来讲,这种因果联系具有特别重要的启示:小时候过度看暴力电视节目而产生的攻击习惯,可能会为长大后的反社会行为埋下种子。这个结论让人想起“性善”或“性恶”的区分。也许人性本无善恶之分,天生只是一张白纸,一个人成年之后做了个大善人,是后天环境的影响造就;一个人作恶多端,也许就是经历的暴力事件太多,或者小时候看的暴力电视节目太多了。
第二,观看暴力电视节目,会使人情绪负面。心理学家认为,常看暴力电视节目,容易导致观看者过高估计日常生活中暴力事件的发生,从而过分害怕自己会成为现实世界中的暴力受害者。我完全赞同这个结论。有人说,电视与电脑的区别就在于,电视上社会一片和谐,电脑上社会很残酷、灰暗、恐怖。这个电脑上指的是网络上,因为网络上的社会负面新闻大量传播,而电视上相对就少了很多。我个人有一种体会,如果自己老是看网上的负面新闻,心情就会糟糕一些;如果两耳不闻窗外事,心里就会多些安宁,多些阳光。
第三,观看暴力电视节目,会使人脱敏。所谓脱敏,是怎样一种状况呢?就是人们在看到暴力行为时情绪唤起和悲痛水平的降低。我在前面所讲的那个心理学的实验,就是一个脱敏的例子。常人受点伤觉得不得了,而医生觉得没啥大不了,因为医生天天看那些病痛伤亡,太多了,习惯了。成语中的司空见惯就是脱敏这个意思,而经济学上讲的边际效用递减也有相同的意思。
总之,我觉得暴力电视节目绝不应当泛滥,在新闻或电视剧中,适当的有几个镜头就足够了,如果大肆渲染暴力,最终不利于个人心理的发展,也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