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2、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3、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4、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5、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6、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7、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8、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9、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①.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②.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③.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④.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10、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11、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12、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13、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①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②.机器设备;
③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④运输工具;
⑤其他设备。
14、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①.房屋及建筑物35年;
②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③.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④.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15、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16、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①.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②.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③.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④.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17、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12、现代企业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哪些?
①.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②损益表(年、季、月);
③.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④.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⑤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⑥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⑦.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⑧.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⑨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⑩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1、 集团计划财务部和各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2、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3、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4、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三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6、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7、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付款审批权限由企业视实际情况制定。
8、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9、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10、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11、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12、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13、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14、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15、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16、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17、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18、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19、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20、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21、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 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财务总监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22、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财务总监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23、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24、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财务总监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5、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公司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26、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公司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27、 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28、 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财务总监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29、 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30、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31、 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当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1、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2、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3、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财务总监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4、 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财务总监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5、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财务总监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6、 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15、现代企业的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要求是什么?
1、 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2、 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3、 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4、 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财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财务总监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1、 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3、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4、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17、现代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1、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2、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3、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1、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编。
2、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 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1个月作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经批准后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6、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1、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3、 公司聘用的员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职务和岗位。
4、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①.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②.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经理(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③部门副经理(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④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5、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①.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②.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力资源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③.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6、 新聘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聘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力资源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7、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8、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9、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2、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3、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4、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力资源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5、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6、 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7、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8、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1、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公司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3、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4、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经予办理辞职手续。
5、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7、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8、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9、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10、聘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12、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