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假期管理,完善请假休假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包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人事管理课负责员工请假的记录、考勤等资料的编制,并对制度相关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稽查。
3.2、财务部负责根据人事管理课提交的请假资料进行工资核算工作。
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4、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内容
4.1、假期类型及定义
4.1.1、员工假期分为例假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和考试假、特别假。
4.1.2、例假日(指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1.2.1、法定假期,指元旦(1天)、春节(3天)、妇女节(半天,限女工)、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
4.1.2.2、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假期若逢周六、周日,其工作日不予补假。
4.1.2.3、法定假期及周六、周日,公司因业务需要可照常上班并以加班计算,加班薪酬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1.2.4、其它经公司决定的调休或休假日。
4.1.3、事假:员工若因本人或家属有紧急私事待处理者,可申请适当期限的无薪假期。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或采取平时休假日调休、替代。
4.1.4、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无薪假期。
4.1.4.1、病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4.1.4.2、病假须凭公立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4.1.5、婚假(包括例假日)
4.1.5.1、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
4.1.5.2、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员工结婚,可按请假程序申请有薪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为公司员工,可申请有薪婚假4天。
4.1.5.3、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市)居住,本公司员工需赴对方居住地结婚的,按两地实际途中时间增加天数,途中交通费用由员工自理。
4.1.5.4、职工违反婚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婚假规定。
4.1.6、丧假(包括例假日)
4.1.6.1、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
4.1.6.2、员工的直系亲属(双亲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申请有薪假3天。
4.1.6.3、如到外地办理丧事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用由员工自理。
4.1.7、产假(无薪假期,包括例假日)
4.1.7.1、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
4.1.7.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0到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
4.1.7.3、职工违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规定。
4.1.8、工伤假: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治疗或休养时间以医院要求为准,待痊愈后回岗继续工作。如不能返岗工作,必须服从公司的另行酌情调剂,否则无正当理由,公司有权另行处置。
4.1.9、考试假(包括例假日)
4.1.9.1、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
4.1.9.2、对利用业余时间读书进修的职员,只要所学专业与其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对口,并附有学校考核证明书,经部门主管同意,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可以给予考试期间的有薪假待遇。
4.1.9.3、如属远距离(宁波地区之外)赴考,期间往返的时间及一切开支,公司不作任何补助,公司只提供请假之方便。
4.1.9.4、若公司因发展需要安排员工外训及升造的,假期薪资依照《培训协议》执行。
4.1.10、特别假(包括例假日),根据员工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年休假等特别假期。
4.1.10.1、年休假,仅限于正式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
4.1.10.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计算如下:
5.2、请假申请单入公司满5年以上14天
4.1.10.3、病、事假累计超15天、旷工达2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4.1.10.4、年休假的假期应由公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须经领导批准。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计使用。
4.1.10.5、年休假期,基于工作业务上需要不能休假者或奉令提前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按加班计算工资,加班薪酬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2、请假申批
4.2.1、除例假日外,员工其它各类请假、休假,必须经过个人申请,领导审批。
4.2.2、员工请假前,应该先填写相应的“请假申请单”,将请假原因、日期等一一注明,然后按请假审批权限表履行审批手续。
4.2.3、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表:
4.2.4、准假后的员工,须将所担任工作觅妥临时职务代理人,以保证工作连贯与正常进行,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
4.2.5、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直接上级、同事或他人代请,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直接上级接到员工的“请假申请单”后,应及时给予答复,并做出相应事后工作调配安排。
4.2.6、假期届满仍不能到岗工作,应进行补假,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4.2.7、请假期限未满,自动提前上班,需报告部门主管通知人事管理课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同休假。
4.2.8、对长期请假或生病影响本岗位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劝退或调岗处理。
5、本制度支持的相关文件及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