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旭,陈炳旭讲师,陈炳旭联系方式,陈炳旭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专家讲师
53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陈炳旭:NLP基本精神:12条前提假设
2016-01-20 46946
1、没有两个人是一样的 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构成了这个世界的奇妙可贵。尊重别人的不同之处,别人才会尊重你自己独特的地方。给别人空间也就是尊重别人的信念、价值观和规条,这样才能有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2、一个人不能控制另外一个人 改变自己,才有可能改变别人。找出对方的价值观、创造、增大或转移对方在乎的价值,对方便会产生推动自己的行为。好的动机只给一个人去做某一件事的原因,但是不能给他控制别人或使事情恰如他所愿发生的权利。        3、有效用比有道理更重要 “讲道理”往往是把焦点放在过去的事上,注重效果则容易把注意力放在未来。效果是计划的基础,也是所有行动的指针。真正推动一个人的力量是在感性一边,要有效果旧要加上理性方面的认同才会出现。      4、只有感官经验塑造出来的世界,没有绝对的真实世界 感官运用总是对客观世界的资料进行了主观选择。摄入的资料经由我们自身的信念、价值观和规条过滤而决定其意义,也因此能储留在头脑里。改变一个人脑里的世界,这个人对世界中事物的态度便会改变。改变主观经验在脑里的结构模式,便会改变事物对我们的影响和我们对事物的感受。因此,无需改变外面的世界(我们无法知道它是怎样的),只需改变我们自己(脑里的世界),人生便有所改变。        5、沟通的意义决定于对方的回应 沟通没有对与错,只有“有效果”或者“没有效果”之分。自己说什么不重要,对方接受什么才重要。话有很多种方法说出来,使听者完全接受或大部分接受讲者意图传达的信息,便是正确的方法。说话的方法由讲者控制,但是效果由听者决定。改变说话的方法,才有机会改变收听的效果。沟通成功的先觉条件是和谐气氛。听者的抗拒是对讲者说话方式不够灵活的指控。        6、重复旧的做法,只会得到旧的结果 做法有不同,结果才会有不同。 任何创新思维的做法,都会比旧有的多一份成功的机会。改变自己,别人才有可能改变。 “做法”是规条,目的是取得效果,把焦点放在取得效果之上,就是灵活不断地修正做法。改变是所有进步的起点。有些时候,必须把全部旧的想法放下,才能看到突破的可能性。过分专注于问题本身,便会看不到周边的众多机会。         7、凡事必有至少三个解决方法 有更多做法,就会有更多的选择,有选择就是有能力。 现在不成功,只是说现在用过的方法得不到想要的效果。没有办法,只是说现在已知的方法都行不通。        8、每一个人都选择给自己最佳利益的行为 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一些需要。每一个人的行为,对他的潜意识来说,都是当时环境里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做法。因此,每个行为的背后,都必定有正面的动机。了解和接受其正面动机,才容易应到一个人改变他的行为。      9、每个人都已经具备使自己成功快乐的资源 成功快乐的人所拥有的思想和行为能力,都是经过一个过程而培养出来的。情绪、压力、困扰都不是源自外界的事物,而是由自己内在的信念、价值观和规条产生出来的。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或有可能,是使自己得不到成功快乐的最大障碍。        10、在任何一个系统里,最灵活的部分便是最能影响大局的部分 灵活便是有一个以上的选择,选择便是能力。因此最灵活的人便是最有能力的人。灵活来自于行使自己的一套信念、价值观和规条,多观察而运用环境所提供的其它条件。灵活就是适应,就是接受。灵活是使事情更快有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是人生成功快乐的重要因素。灵活也是自信的表现,自信越不足,坚持某个模式的态度会越强硬。允许有不同的意见和可能性,便是灵活。在沟通中,明白不代表接受、接受不代表投降(放弃立场)。灵活是用自己的步伐去做出改变,而固执则是在被逼的情况下做出改变。      11、没有挫败,只有回应信息 “挫败”只是指出过去的做法得不到期望的效果,是给我们需要改变的信号。 挫败是过去的经验,而经验是让我们提升的踏脚石,因为经验是能力的基础,而能力是自信的基础。每次“挫败”,都只不过是学习过程里修正行动的其中一步。 想要成功,首先要有相信有成功的可能。 不愿意接受有“挫败”的可能,便没有资格享有“成功”的机会。      12、动机和情绪总不会错,只是行为没有效果而已 动机在潜意识里,总是正面的。潜意识从来都不会有伤害自己的动机,只是误会地一位某行为可以满足某些需要,而又不知有其它做法的可能。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