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下午,重庆市双碑石井坡车站红绿灯处,一辆刹车失灵的长安小货车眼见追尾不可避免,司机当机立断——猛打方向盘避开正前方的奔驰,而撞向了另一车道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司机事后解释说“奔驰车我撞了赔不起”。(《重庆晚报》6月12奔驰太贵赔不起,所以我干脆撞公交。“两害相权取其轻”,当然是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之一。可是,当事司机只考虑了车的价值,却忽略了人的生命——当车祸后果尚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面对几十条乘客的性命和赔偿奔驰的价钱,这位司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我估计,当事司机“宁撞公交不撞奔驰”,不仅是出于“赔不起”的担忧,还可能有“惹不起”考虑。开奔驰的非富即贵,很多都是大人物,能不惹就不惹;坐公交的都是普通人、穷人,好对付。宁撞满车普通人、不惹一个“富贵人”,这就是某些人潜意识里的可怕逻辑。在利害的考量之下,奔驰和公交立时被分出了轻重,人的生命也成了可以随意取舍的东西。这是怎样的一种评判标准!但问题的可怕之处并不止此,更值得深思的是:是什么造就了“宁撞公交不撞奔驰”的可怕逻辑?是谁人为地制造了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又将把我们的社会带向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