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清,黄桂清讲师,黄桂清联系方式,黄桂清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中国企业教育百强专业十佳培训师做智慧的催化师
52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黄桂清:历史上的广西壮汉民族融合
2016-01-20 50112

历史上的广西壮汉民族融合

以两个民族的关系而言,恐怕世界上再也找不到象广西的壮汉两族那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了。不是吗?只要你深入到广西的家庭就不难发现,在许多家庭里竟然会出现这样的奇特现象: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壮族,子女却可能是汉族,也有可能是壮族。壮族人民的杰出代表韦国清,生前有人询问他壮族有什么特点?他回答:壮族没有特点。其实,这个回答大有深意,它巧妙地概括了两千多年来壮汉民族融合使民族差别逐渐减少的基本态势。

 

根据人口普查统计相关数据分析,如今汉人在广西的分布可大略分成三个层次:在广西现有的90个县市中,桂东大部分地区为汉族聚居区,80%以上人口为汉族的共有32个县市,其中,汉族人口占90%以上的有26个县市;桂西大部分地区为壮族聚居区,壮族人口占80%以上的有18个县市,其中有9个县的壮族人口达90%以上;介于桂东、桂西两部分之间的中部地区的约30个县市,壮汉族人口的比数在三七、四六、五五之间各占一定比例,是壮汉民族共居的中间地段。广西壮汉民族分布的这三个层次,向人们展示了汉人入居广西后两千多年来壮汉民族互化的格局。

从历史角度来考察,壮汉民族人口比例消长伴随着壮汉民族融合的演化过程的始终。壮汉两个民族早在商周时期已有交往接触,但尚不普遍,那时的接触还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之中,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盲目性。自秦代至民国的两千多年间,汉族逾五岭自北而南、溯西江自东而西进入今广西地区,与土著壮族相错杂居,两族关系逐渐密切。自秦代至元代的1500多年间,壮汉人口比例变化甚微,为壮九汉一。由此以下至明嘉靖年间的200年,为壮八汉二。再从明代中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400年间,为壮四汉六。壮族人口比例由多变少,呈消减之势,而汉族则由少变多,呈增长之势。壮族分布地域由遍布全区而退居往西,由广变狭,汉族由东而南,由狭而广。

很显然,壮汉人口比例之消长变化以明清以后的数百年间最为迅速,究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是明清以后,汉人入桂的人数有迅速增加之势。二是明清以后,大量壮人同化于汉人之中。根据文献资料结合人口数字的考察,桂东地区以汉化占上风,但汉化过程并不是汉人一迁入广西就开始的,而是在汉族进入桂东以后的一个长时期里,先是有大量汉人被壮化,待到入桂的汉人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后渐逐开始汉化,并以汉化为主要趋向。桂西地区则是壮化长期占着优势,至今仍是以壮人为主的聚居区,既有不少汉人受壮化,壮人也在不少方面接受了汉人的影响,故在壮化中常兼有汉化。

 

汉人壮化是广西壮汉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两千多年来汉人源源入桂,以汉族相对文化较高,生产水平发展较快,人口繁殖力较强的特点综观之,汉人在广西的发展本当不止如此,实际发展却相对比较缓慢,这说明不少汉人在入桂过程中被逐渐壮化了。桂西地区自宋代进入不少汉人,明清时期进入更多,但至今桂西地区的人口,仍大部分或绝大部分是壮族,合理的解释是其中有部分汉人已被壮化。汉人的壮化,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汉人完全同化于壮族,变成了壮人;一种是部分壮化,即汉人在语言、风俗习惯、生产生活等某方面接受了壮族的特点。其主要原因:

一是民族人口的“量”和环境的影响。简言之是壮人量多,人多势众容易形成强大的聚合力、吸引力,如果数量不多的汉人生活在众多壮人包围的环境下杂居,则汉人较易于被壮族同化。在桂西边陲—个县,曾有一个几十户的瑶村迁入壮寨,四周均为壮人,交通又不便,只三、四代人光景便壮化了。

二是民族间通婚。壮族是个比较开放的民族,壮汉通婚历来比较普遍,这是促进壮汉同化的又一重要因素。这种通婚,如果结果是语言习俗从壮,便成壮化。旧时壮汉通婚,多数是汉族男子与壮族女子成婚,由于女子一般保留着较多的传统思想和传统习俗,所生下的孩子,一般也是接受母亲的影响和乡土习俗的影响较多。因此,壮汉通婚中,汉人落籍为土的情况是不少的。

三是历史上土官制的促成。广西土官制萌发于唐朝之初,始于北宋。唐初,中央王朝在广西左右江、红水河流域等壮族地区建立羁縻州县,以当地民族首领为“都督”、“刺史”进行统治,至明代,广西除苍梧一道之外,土官制已遍及全省。由于土官制本来就是中原王朝统治者实行“以夷制夷”、“分而治之”的工具,土官称霸一方维持其“土”,中原王朝亦默许其“土”,因而流入壮区之民往往落籍为“土”而日渐同化于壮族。可见土官制对“壮化”之促进。

 

壮汉民族同化其实是壮汉民族双向的互化过程。壮化现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和汉化并存的。中部地区是壮、汉、侗、瑶等族交错杂处,既有汉化,也有壮化、侗化,形成各民族交错互化,壮化中有汉化,汉化中有壮化,二者不可截然分开,所谓“壮与非壮无从而分”,正是这种互化的写照。就广西的具体情况而言,壮汉之互为自然同化是广西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一个显著特点。就其同化的人数来说,壮同化于汉多于汉同化于壮;就同化的地区来分,壮同化于汉者多发生在桂东、桂东北、桂东南及各大中城镇,汉同化于壮者多发生于桂西、桂西南、桂西北。自宋代以后,桂东壮族已开始自然同化于汉的进程,至清代时基本完成。桂中地区到清代时,一部分壮人也开始同化于汉人之中。

广西壮汉民族的确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可以说是在更为密切交往结合和相对安定的两千多年的民族大熔炉里共同发展过来的。近年来广西不少地方又兴起了搞联合祭祖的活动,这种祭祖一般是同姓同宗的人联祭,多由群众自发组织,有的规模很大,多达数千人。有一个现象很值得注意,那就是这些一同祭祖的人们,常有不同民族的人。如桂平县石龙乡的新源、平地、东岗等几个村的李姓人联合到武宣县城附近的“大众山”去拜祖,武宣也有不少李姓人参加,其中多数是壮族,也有少部分是汉族,群众一般是通过“对族谱”来参加联祭的。对于为什么同祖而不同民族的问题,他们虽有疑问,但也并不那么考究,这主要是由于壮汉通婚后形成了一部分具有双重族系选择的人群所引起的。这个现象说明壮汉族居民由于通婚互化,民族间血统交混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

民族融合,过去人们一直把它理解为某一民族丧失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另一个民族的特征成为其一部分的现象。但是,民族融合除了民族走向同一这一内涵外,还包括民族相互接近、相互促进这一内涵。民族间的融合是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