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所有制企业不管是国企、民企、外企只要企业都改变不了企业的本质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以赢利为目的。但是国企同时也有自己个性化的特点,它是国家政府的经济基础。因此,在国企可能与其他所有制的企业在人员管理方面就存在特殊性,即每一个管理者都几乎与公务员的性质挂钩。比如某国企老总可能就是什么局级、处级干部。既然在企业就不应该将这些公务员的职级挂钩起来。因为企业不是政府,它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如果一味的采用这种职级处理,就会造成论资排辈,不注重实际工作能力、业绩,可能大家都去注重人际关系,怎样讨好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提升。这样一来就会一部分勤劳肯干、业绩突出的劳动者可能因为自己的人际关系处理方面不当,永远得不到提升。如果上面领导不调走或者不退休,下面的员工就赶到职位晋升没希望,因此就可能造成人员大量流失。因此,国有企业应该去官僚化,建立以职位工资为基础,采用能力、绩效工资为中心,真正的实现薪酬公平性、激励性。注重短期薪酬与长期薪酬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能上能下的职位晋升机制,真正去官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