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富不过三代?(1)
黄德华
古今中外都有关于富不过三代的论述。中国传统文化认为: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因此,自从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产生后,我国古代贤商致力于把积善种德的观念,移植到自己的商贸行为中,形成颇具中国特色的商德商铭,尤其是善德观,被奉为治家经商的圭臬。他们致富后乐输善举、贡献社会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有关。《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黄德华对家谱的研究发现,那些绵延数百年的村庄,其家谱族训均会有“家传世守,惟善为箴规”。
在西方,葡萄牙有“富裕农民——贵族儿子——穷孙子”的说法;西班牙也有“酒店老板,儿子富人,孙子讨饭”的说法;德国则用三个词“创造,继承,毁灭”来代表三代人的命运。南美有“做生意的老子,花花公子的儿子,要饭的孙子”的讽喻……这些类似的偈语表达了一个同样意思——家族企业传宗接代难。
“富不过三代”并非中国特色,全球家族企业普遍面临“穷孙子”问题。在美国,家族企业在第二代能够存在的只有30%,到第三代还存在的只有12%,到第四代及四代以后依然存在的只剩3%了。“富不过三代”的现象在所有民族、所有历史时期都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1895年,老牌美国贵族、社会学家尼尔森·奥尔德里奇在《金钱:美国富人的精神起源》一书中写下如此忠告:先富阶层就要让财富继承的人们,心中怀着提升整个国家的信仰,如果不那么做,那将是这个国家的灾难”。
古今中外关于财富传承的殊途同归,就是通过不同的方式让财富回到社会与国家。黄德华认为,财富如流水,在源头时能够辨别出脉络,最终涓涓细流汇入江海,才能滋润万物润泽天地。一个企业家的价值最终体现在让多少的社会群体享受了他的财富,而不是缩在自己的金钱帝国里骄奢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