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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治理、转型变革管理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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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水良:管理名家曾水良:中国家族企业治理与传承策略(一)
2016-01-20 67401

世界上没有一个家族企业能够存活50年以上。家族企业结构本身就已经嵌入了企业未来死亡的癌细胞,癌细胞总有一天会发作,会导致企业破产。家族化结构本身就已经决定了家族企业对现代管理模式存在一种内在否定。

家族化是用人类最原始的、以血缘为基本取向的组织关系,来对以规则和效率为基本取向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一种反动和排斥。因家族成员人员有限、能力有限,用外人、贤人、能人是每一个成长性家族企业不能回避的问题。每一个家族企业都要考虑如何从家族式管理向职业化管理过渡,职业化管理是家族企业成长的必然选择!

 

一、根治企业主“家天下”价值观

 

在中国家族企业的躯体内,存在着一种天生的“死亡与破产基因”,这种基因潜藏在企业肌肤内,“死亡与破产基因”的内部潜藏着一种文化的缺失。从创办企业的第一天开始,家族企业家自身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精神境界就已经注定了企业的失败,之后家族企业的发展不过是将这一切延续罢了。

中国传统文化要求“礼冶”,认为只要教化人们安于自己的社会角色,就可天下大治。古时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父亲偷羊,儿子到官府告发,孔子知道之后大骂儿子不仁不义,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即儿子犯了法,父亲要为儿子隐瞒,父亲犯了法,儿子要为父亲隐瞒。这与现代国家的法律原则完全背道而驰。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与人的彼此关系,认为五伦(君臣、父子、夫妻、长幼、朋友)是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人的一切行为必须围绕着五伦而动。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于是,在家族企业中,大部分家族企业家其实一直是在以一种治家或治国的心态、方法来治理企业。以治家模式管企业的自然就成了“家天下企业”,企业领导是家长,其他人都是家人或仆从。以治国方法管企业的自然就成了“王天下企业”,企业领导是君王,其他人都是朝臣或百姓。我们经常笑话康有为当年死心塌地地坚持君主政体,但其实我们许多人到了今天仍然是康有为的徒弟。 

中国传统主体社会文化给每一个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烙上了无法抹去的痕迹,也给家族企业都带来了深刻影响,造成了整整大多数家族企业家在基本价值观念、基本道德观念、基本思维方式和基本行为模式的严重缺失;造成大多数家族企业家在社会责任感、信誉度、对人才的态度、企业制度化建设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上的偏差,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追根溯源为中国传统六大劣根:

 

价值观、信仰缺位:中国家族企业缺少精神层面的内涵,而首先缺乏的就是那种基督徒对上帝的虔诚以及对传统新教原则的笃信,这其中包括平等、博爱、尊重人性、尊重生命、追求人权和人文关怀。家族企业普遍存在一种与现代文明相抵触的价值观念,存在一种与民主、人权、人文关怀、尊重个性和理想主义相悖的文化意识。中国家族企业缺少一种文化底蕴、缺少一种高层次的精神价值、缺少一种脱离草根意识的精神境界。而正因为这一点,才导致中国家族企业的“昙花现象”,使得家族企业不断在商海中被淘汰出局。

 

缺乏“绝对精神”黑格尔说:“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种绝对精神。”这个绝对精神就像一粒种子一样,其中已经包括了树木的全部属性。“绝对精神”是世界万物内在的最基本属性原则,是固定的、有规律性的,人类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这个“绝对精神”派生和展开出来的。事实上,企业管理也有着其“绝对精神”和基本属性原则,那就是:1.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态;2.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3.优良的人力资源;4.规则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工作模式。

而当代中国大部分家族企业的管理模式都距离这个“基本属性原则”相去甚远。家族企业无论是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企业文化和日常业务运作,都落后外资企业100年以上。很多家族企业甚至连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欧美企业的管理水平都达不到

 

轻理性、重冥想:中国传统文化重感情,轻理性、重冥想,轻现实,使得家族企业家在决策中少有理性分析和长期反复论证的态度,更多的是一种激情决策、一种感性化决策,一种诗人式决策,在一种强烈冲动和英雄欲的促使下强行推动一项又一项缺乏科学依据和理性分析的行动计划。

事实上, 中国人的浮躁病从两千年前就已经开始了,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绝非是二十一世纪的特有产物。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重感情、轻理性、重冥想轻实操,重理想轻实践,这使得中国人的性格中缺少理性、务实和求真的精神。 

 

小农思想意识在中国文化的传统里,有着一种很深厚的农耕文化,农业耕作靠天吃饭,对基础工作的要求十分薄弱,即便是基础工作不牢固,也能够生存得下去。因此,在中国社会的土壤里缺乏“基础至上”的工业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典型的小农思想,坐井观天,故步自封,裹足不前,很容易坐失良机,丧失机遇。且自私自利、目光短浅、小富即安、各自为政缺乏合作,容易让人想起《三国演义》的“既生亮,何生瑜”的慨叹,又让人想起“一个中国人是条龙,十个中国人是条虫”的讽喻之词。

而小农意识正是现代中国很多问题的原因。别看有些家族企业家富可敌国,位高权重,但他们的意识之中仍然是一个“农民”。我无意贬低农民,但“小农意识”确实普遍存在于农民的思想意识之中。拥有小农意识的人、奉信各顾各理念的人,无论念过多少念书,背过多少名言警句,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大局观,不可能有“正见”。

 

“和谐与是非”观:中国传统文化只讲“和谐”,不讲是非对错,不讲正确与错误,中国传统文化所谓的“我”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我”了。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强调“自成一家”的结果,是自决于“大我”的非理性行为。

于是乎,在家族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一旦出现矛盾冲突,正确与错误不是判别是非的唯一标准,寻求妥协、寻求平衡,寻求折衷成了家族企业家的处世习惯。

 

“家本位”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家本位”观念,重视家庭、轻视国家、轻视社会。于是,造成家族企业大都是家族化形式,且社会责任感贫弱;中国重视“礼治”,轻视“法治”,强调“人类性善”,过于理想主义,忽视人性中的阴暗面,使得家族企业不重视制度建设,即便是有了制度也不按此执行。

中华民族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对权力,控制欲极强,官本位思想很浓厚,深深地烙印在企业家和管理者的思想和管理理念。培育家族企业的企业文化,实质上是一个复制过程,是家族企业的创始者通过自己示范、教育,把自己的价值观复制给下一代的过程。

创业从来都是在磨难中造就,家族企业更是如此。白驹过隙,中国家族企业创业者逐渐闪身幕后,守业的接力棒将由“第二代”擎起。“富不过三代”,不少人的预言仍在耳际,不过,当下最让家族企业烦忧的却是接班人的问题,“世袭”还是“禅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之下,企业财富的继承往往是要选择下一代。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家族本位”和“公司本位”子承父业成了大多数企业老总的选择之路。 “子承父业”的财富交接模式就是父传子的君王制度延续!实质上还是一个家族企业文化“家族本位”和“公司本位”-中国传统文化复制品。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从文化的角度来说,跨国文化交流是不需要走出国门的。也就是说,跨国管理学也是不需要走出国门的。任何一门学术,特别是管理学,不出国门就已经是国际的了。在此种状况之下,家族企业所谓“以我为主,自成一家”,已经是落伍的思想。因为,可以说,隐藏在“地方特色”背后的“中国中心论”,是中国传统文化最能蛊惑人心的思想。它甚至会以理性的名义,将民族主义包装起来,从而使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家族企业管理走入歧途。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全球化背景下,实际上家族企业已经无法区分国内与国际。所谓国际或跨国,已经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

 

 

二、厘清家族企业恩怨

 

家族企业恩怨中,胜利者、挑拨者、渔利者与被牺牲者所显露的人性丑恶与光明面,是传媒喜好报道、民众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对于当事者而言,一旦争端公之于世,常意味着事态严重。若是家族纷争影响企业经营,甚至摧毁企业,对家族与社会都是一大损失,承受争斗之苦的家族十分需要方法脱困,暂未有此问题的企业家亦应筹谋家族治理,以防未来陷入争斗的泥淖中。

国外企业研究机构权威资料显示:70%的家族企业在第一代创业者手中就会破产,只有30%的家族企业能够生存到第二代,只有10%的家族企业能够生存到第三代。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24年。这就是说,当老板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他的企业也即将破产倒闭。而中国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年。说到底,家族企业究竟有什么不好?到底有哪些无法克服的弊端呢?

君临天下之“皇权”:在任何一个组织系统中,决策者只能是少数,执行者是多数。而家族成员们通常都想担当决策者。于是,在家族企业里,除了“皇上“之外,还有“皇太后”、“皇后”、“太子”、“公主”……每一个人都要行使“皇权”,要“君临天下”,要不断发号施令。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在家族企业,令行禁止只是一句空话,执行力永远等于零。所有正式会议上的决策都可能随时被更改,只要“太子”或“皇后”一句话,“皇上”已经下达的正式决策也会不算数。在家族企业中,臣工对“皇亲国戚”的敬畏感远胜于职业经理人。

 

临驾律法之“特权”:有人说:“只要家族成员也能够遵守公司的制度,严格自律、不搞特殊化,那么家族企业也就没有危害了。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废除家族制,而在于加强家族成员的自律性。”这种观念有一点类似这样的说法:法院没有必要执行“法官近亲回避制度”,只要加强法官的政治思想学习,让他们不徇私枉法就可以了,而法官近亲回避制度应该废除。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家族结构本身决定了家族成员不可能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不可能按照公司正式的组织原则办事。无论他们怎样加强自律都做不到这一点。

 

庶出嫡出之“争权”: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大家族中总是免不了争权夺势,中国古代社会在继承方面在代表家族的家长权方面实行了嫡长子(即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制。经过解放后一系列社会运动的中国内地,传统文化的影响已不复如前。

如今企业家的思想与价值观依归于何处,我们并不清楚,但却清楚父母已无法左右子女的思想与决定,2010年一项对近2000家欧洲中小企业的调查发现,企业经营者家族的冲突,并非全是家族成员间的关系问题或个性差异所引起,有40%的冲突,起因是家族成员对企业的战略看法歧异。

何况现今中国由于大多家族企业家长的生活作风问题使得“匹夫匹妇”制以名存实完,妻妾成群坐拥小二、小三者比比皆是,故嫡出庶出婢出子女宗室操戈、争权夺势将更为血腥更加惨烈。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庶出嫡出宗室操戈将是未来十年中国家族企业内耗之主流和主趋势!

近年来,民企不断上演兄弟争斗、父子反目、夫妻纷争的权力争斗, 颇有些类似古代宫廷的 储君争斗,杀机四伏。了解历史的人知道,历代中国封建王朝中,反对皇帝最激烈的人大多是皇帝的血缘亲戚。满清雍正皇帝在位期间,他的死对头就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八阿哥、十阿哥、十四阿哥等人。古代君主们防范最多的人恰恰是那些皇亲国戚,是自己的手足兄弟。而推翻皇权,最后的弑君者也大都是皇帝的手足同胞。历史上的每一次宫廷政变大都是皇室内部的同室操戈,外来者造反的例子只是少数。

 

利益熏心之“夺利”: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民营企业老板最大的威胁不是外来的职业经理人,而是公司内部那些自己的亲戚朋友。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他们的关注的焦点就不再是企业的发展,而是自己的利益。他们会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去谋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公司与自已利益相一致时,他们就会维护公司的利益;而当公司利益与自己利益相冲突时,他们就会毫不迟疑地站到公司利益的对立面。

电视剧《大宅门》中的“百草厅”就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家族成员和公司工作人员之间没有一道清楚的界限,没有清晰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规则,没有科学合理的业务运作程序,更没有聘请职业经理人。我们看到,白家子孙后代们大都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白草厅”之上,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小算盘,盘算着多占一些“百草厅”的便宜,没有一个人真心诚意为“百草厅”的前途和发展着想。大少爷白敬业不断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如制作假药、挪用公款办军服厂,但每一次都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公司的规矩和原则不断地被他破坏。

最后,当白家决定分家时,全家人像土匪那样对家中的公用财产大肆抢掠,白景琦的儿子白敬业深夜偷家中贵重物品时居然犯病而死。白景琦的孙子白占光因为继承了“姑奶奶”白玉婷的遗产而乐疯,另一个孙子白占安因没能成为“姑奶奶”的财产继承人而气疯。后来,“姑奶奶”白玉婷重新换了继承人白占青,而白占青却在白玉婷仍健在时偷偷将其大部分财产携卷到美国。白景琦病重住院,还没有断气,几个孙子就闹着分遗产,逼着白景琦的太太李香秀把“老爷子”的全部财产交出来。白家的子孙们全都是不争气的败家子,到最后是“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没有一个是家族利益和财产的坚定捍卫者。企图靠“血缘关系”来维持“百草厅”永续经营,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世界上没有一个家族企业能够存活50年以上。家族企业结构本身就已经嵌入了企业未来死亡的癌细胞,癌细胞总有一天会发作,会导致企业破产。家族化结构本身就已经决定了家族企业对现代管理模式存在一种内在否定。

任何一个老板都不可能保证公司利益和家族成员利益永远一致。在中国,想靠血缘关系维持公司的向心力根本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中国新兴市场的体制下,家族企业就算引入西方董事会的组织形式与股权设置,如果没有良好的家族治理,也难保家族和谐与基业长青。

就现状基于没有良好的家族治理,忙于追求事业发展的企业家们,要经常想想自己赖以成功的基础在哪儿,就从多回家吃晚饭与妻儿团聚做起吧,这可对家企未分基业的长青大有助益,家和万事兴哪!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家族企业想要做到做强做大做久,就必须彻底摆脱家族化。家族化是成功与失败之间的一条鸿沟,勇敢地跨过去,企业就走向辉煌。如果站在鸿沟边踌躇不前,最后的结果就是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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