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情态
容貌者,骨之余,常佐骨之不足。情态者,神之余,常佐神之不足。久注观人精神,乍见观人情态。大家举止,羞涩亦佳;小儿行藏,跳叫愈失。大旨亦辨清浊,细处兼论取舍。
译文:
一个人的容貌是其骨骼状态的余韵,常常能够弥补骨骼的缺陷。情态是精神的流韵,常常能够弥补精神的不足。久久注目,要着重看人的精神;乍一放眼,则要首先看人的情态。凡属大家--如高官显宦、硕儒高僧的举止动作,即使是羞涩之态,也不失为一种佳相;而凡属小儿举动,如市井小民的哭哭笑笑、又跳又叫,愈是矫揉造作,反而愈是显得幼稚粗俗。看人的情态,对于大处当然也要分辨清浊,而对细处则不但要分辩清浊,而且还要分辨主次方可做出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