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实业集团是由华人首富李嘉诚先生创立,涉足房地产、建筑、能源、电信、传媒、医药等非关联性产业。2008年年初,长江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联合市值达九千亿港元,业务遍及五十七个国家,雇佣职员约二十六万。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长江实业集团虽然业绩有所下降,但核心业务持续稳健发展。长江实业的发展,一是得益于所有权层次上的公司治理参照的是英美公司模式;二是经营权层次上的企业管理融合了中华儒商思想。研究长江实业集团可以发现,长江实业集团的责权体系与治理标准达到了完美的统一与协调。
以“公司治理标准”评价长江实业集团,有如下三项优点:
1、基于以企业家创业资本的累积为背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规范运营。在公司达到一定产业规模时采用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分离,符合“公司治理标准”的客观要求;
2、虽涉足非关联性产业,多元化发展战略非常成功。公司内部职能明晰,符合“公司治理标准”在公司内部权责和监管体系方面的总体原则,责权体系达到中西合璧,既能发挥国际职业经理人的才能,又能体现中国现阶段管理人才的用武之地;
3、公司资本控制能力和产业经营能力得以有效配合,因地制宜的针对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两个阶层的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效能卓著,体现了“公司治理标准”的资源整合力量。
长江实业集团主席李嘉诚先生早在1979 年就从一个成功的企业家身份逐步转变为富有战略远见的董事局主席,深谙市场经济规律的资本运作,继而在以长江实业集团为资本载体,统驭着一群志存高远的“企业家”团队……客观上,长江实业集团受到英美商业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潜移默化地导入“公司治理标准”的关键原则,再有李嘉诚先生知人善任,以及香港对上市公司采取的市场化监管力量,是长江实业集团数十年来得以持续辉煌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