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陈列法是把同一种商品集中陈列于一个地方,这种方法最适合周转
快的商品。下面以目前普遍使用的高度为165厘米的货架为例,将商品的陈
列段位作4个区分,并对每一个段位上应陈列何种商品作一个设定。
(1)黄金陈列段。黄金陈列段的高度一般在90厘米~120厘米之间,它
是货架的第二层,是人们眼睛最易看到、手最易拿取商品的陈列位置,因此
是最佳陈列位置。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高利润商品、自有品牌商品、独家代
理或经销的商品。该位置最忌讳陈列无毛利或低毛利的商品,否则对零售企
业来讲是利益上的一个重大损失。
(2)上段。上段即货架的最上层,高度在120厘米~1ω厘米之间,该
段位通常陈列一些推荐商品,或有意培养的商品,该商品经过一定时间后可
移至下一层即黄金陈列段。
(3)中段。货架的第三层是中段,其高度约为50厘米~85厘米,此位
置一般用来陈列一些低利润商品或为了保证商品的齐全性,及因顾客的需要
而不得不卖的商品。也可陈列原来放在上段和黄金段上的已进入商品衰期的商品。
(4)下段。货架的最下层为下段,高度一般在离地约10厘米-50厘米
左右。这个位置通常陈列一些体积较大、重量较重、易碎、毛利较低,但周
转相对较快的商品,也可陈列一些顾客认定品牌的商品或消费弹性低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