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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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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保国:崔保国: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诚信建设
2017-08-02 2414

1月12日,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崔保国教授作客“你诚我信•大家谈”系列访谈,与网友一起探讨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诚信建设的相关话题。

大数据为网络诚信建设提供新的起点

崔保国认为,大数据让网络行为有了记录和依据,让人们能够有依据的抓住网络不诚信的行为。在大数据时代建设配套法律机制,网络诚信建设有了新的希望和新的起点。

规避大数据风险 让大数据真正为诚信服务

在崔保国看来,大数据时代存在的最主要的风险在于没有数据就没有进行诚信界定和管理的依据,但使用数据之后,又可能侵犯个人隐私。一旦数据被开放地使用,就可能被诈骗集团或者不诚信的企业、集团进行营销,或者窥视别人隐私,侵犯个人利益。利用这些数据资源的时候,要想好怎么规避这风险,把这些风险降低到可控的范围内;处理好个人、企业、诚信和隐私的关系,让大数据真正为诚信建设服务。

保障诚信大数据的安全运行

崔保国认为保障诚信大数据的安全,应该做到两点。第一,数据掌握者必须是诚信、有公信力的权威机构。要有法律制度规定,什么级别的机构才能使用大数据。第二,大数据的技术保障需要有技术标准,不能随便一个公司就可以用数据库来评测个人或企业的诚信力。

借鉴外国经验构建网络诚信

崔保国介绍,大数据时代构建网络诚信社会,国外有很多先进经验可以借鉴。一是企业层面,国外互联网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诚信理念渗透其中。二是国外的诚信机构的建设,大部分不是由政府主导,而是第三方主导诚信的评测。我们要在政府推动下建立第三方专业、权威评测机构,进行诚信建设的大数据开发、应用和诚信建设的具体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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