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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实:苗实:深化改革首尊规律得人心
2016-01-20 996

中国太神奇了,直接用经济理论,肯定不行。那咋办?该咋办,就咋办。譬如,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民营经济,建立商业银行,推行分税制,国企进行抓大放下,加入世贸组织,等等,都是学习借鉴经济理论,然后实事求是,兼顾各方利益,一步一个脚印,撕开一个口子又一个口子,逐渐瓦解计划经济的地盘,不断拓展市场经济的范围,解放生产力,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在这里,我是说不直接用经济理论,而是学习借鉴经济理论。注意,学习借鉴,不是生搬硬套,而是灵活使用。

    从表面上看,中国的改革开放并没有直接用经济理论,但是实质上是既审慎又大胆地学习借鉴了经济理论,不再做违背经济规律的愚蠢事。毕竟,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府做了不少违背经济规律的愚蠢事,碰得头破血流,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是有深刻教训的。可以说,刚过去的三十五年,中国人是外示马列内用西经,于变通中不断激活或松绑中国经济。之所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成就卓著,方方面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是因为正视老百姓的需求,尊重先进文化,顺应规律,尤其是正视底层老百姓的需求,尊重经济理论,顺应经济规律。更进一步讲,中国要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发展,获得繁荣,不仅不能离开了这一条基本经验的总结,还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推进和完善这一条基本经验的总结。

    以农村为例,改革开放前是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农业合作社,土地和农民属于集体,执行严格的政社合一。这个体制,大家合作起来共栽一颗摇钱树,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激励,效率低下,农民吃不饱穿不暖。改革开放初期,怎么办?如果直接用经济理论,就是政社彻底分开,土地产权私有。但是,这样拐弯过急,容易翻车。毕竟,公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根本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所以,就变通了一下,政社既分又不分(即行政权力收缩,社会权利下放),把产权分解(即所有权还是集体,经营权收益权归农民),这就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各人栽各人的摇钱树,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根据十几年前我对魏杰老师《现代产权制度辨析》和刘伟老师《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产权制度解释》的阅读记忆,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和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还有,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和协调功能。客观讲,这里面不仅仅是学习借鉴经济理论,还有对安徽小岗村包产到户实践的提炼。

    那么,现在有人就问了,在您过去的文章中,为什么主张当下土地私有化?我回答道,没错,我确实主张当下土地私有化。因为,目前的情况已经与改革开放初期大为不同,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大大增强了。而且,创业的环境也已经是今非昔比,大为改善。同时,土地财政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强拆强迁,此起彼伏,屡见不鲜,农民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痛苦不堪。有人撰文说,地方政府之所以有恃无恐,与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安排有很大关系。按现行法律法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通过国家征用转为国有后才能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交易的主体是政府,而非农民个人。地方政府既是土地管理者,同时又是土地经营者,通过对土地供应的垄断地位,推高地价、房价,获取高额土地出让收益。在这场由地方政府主导、以廉价方式购买(补偿)的土地国有化过程中,地方政府为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在征地时刻意压低补偿标准,突破耕地保护政策红线,擅自更改土地利用规划,侵害农民利益事件时常发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王松林认为,土地明明是农民的,政府要征地,人家不给,就说人家是刁民,这怎么行?土地对农民来说就是命根子,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失去土地后的农民靠什么生活?

    杨小凯先生指出,有人说,土地公有是中国的传统。我觉得不是的。相反,中国传统是土地私有。这个私有反倒是一个传统。而且,民国以来,土地私有就已经制度化了,不像清朝,皇帝还可以没收土地。中国在二十年代就有《土地法》。可以说,我是支持杨先生的观点的。《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载,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乃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是对国君说这番话的,他的意思是说:没有稳定的资产作为生活保证,却又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恐怕只有贤达之人才能做到。一般的民众,假如没有稳定的资产收入,便会心神动摇。一旦心神动摇,便会放纵、骄奢、奸诈、欺骗,无所不为。等到这些人犯了罪,然后国家用刑罚惩罚他们,等于国家用罗网故意引导民众而捕之。因此,贤明的君主为人民大众创造稳定的产业,使他们上可以俸养父母,下可以养活妻子儿女。好年景终年丰衣足食,坏年景也能免于冻馁死亡。如果民众连基本生活都不能保证,天天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哪里会有功夫来奉行礼义呢?

    上面,是我对中国的粗浅分析。下来,看看林毅夫先生是如何认识的吧。他说,回国后我发现,中国政府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推行的各项政策,基本上都违背了我在芝加哥大学博士课程中学到的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应该有的基本原则。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经济学界的主流是新自由主义,认为有效的经济体系必须建立在私有产权的基础上,由市场决定价格,配置资源,政府的作用则仅限于保护产权,推行法治、维护社会秩序。当时经济学界的共识是,计划经济不如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型应该执行根据新自由主义所形成的华盛顿共识,以休克疗法的方式一步到位地推行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消除经济中政府各种不当干预所形成的扭曲。当时还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渐进的、双轨制的转型不仅会导致资源错误配置,而且,还会滋生腐败、恶化收入分配,是比计划经济还要糟糕的制度。中国推行的却是这种被学界认为是最糟的转型方式。我是应该像众多国内外经济学家那样,以现有的主流理论为依据,把转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都归罪于中国政府过度干预,未能彻底地推行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一次性地消除所有的扭曲?还是应该放弃现有的主流理论,以开放的心态把中国政府当作是一个以实现稳定和发展为目标而面临各种现实的约束条件的理性决策者,构建新的理论来分析中国的转型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我选择了后者。

    他接着说,构建或学习理论是为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不容讳言的事实是,现代的主流理论基本上都是由生活在发达国家的学者根据他们所观察到的发达国家的现象和经验构建的。但是,我从1987年回国后的切身体验以及对西方主流理论演进史的学习,让我认识到发达国家其实并不存在一本“放诸四海而皆准,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的真经。为什么呢?一个显而易见的理由是,理论的适用性决定于前提条件的相似性,发展中国家由于条件和发达国家有差异,即使在发达国家适用的理论在发展中国家也不见得适用。更何况发达国家盛行的理论就像时尚一样,不断被新的理论所扬弃,也就是发达国家的理论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不见得是适用。倘若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企业或个人根据发达国家盛行的理论来做决策,经常会有“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遗憾。这个认识让我幡然醒悟,为何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200多个发展中国家为了追赶发达国家也和中国一样都做了许许多多艰苦卓绝的努力,但是尚无根据发达国家的主流理论制定政策而取得经济发展成功的例子,少数几个成功的发展中经济体的政策在推行时从当时的主流理论来看则是错误的。

    他再接着说,发展中国家的知识分子如果死抱着发达国家的主流理论容易看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而变成一个批评家。发展中国家的知识精英若想要对本国现代化的建设有所裨益,需要自己去认识发展中国家出现的各种现象背后的因果逻辑,建立起新的理论、概念,产生新的思想,并据此提出不同于主流理论的政策建议。在《中国的奇迹》出版以后我继续沿着这个方向努力,2001年芝加哥大学经济系设立了我在芝大时的导师之一D. 盖尔?约翰逊教授命名的年度讲座,请我去做首讲,我借此机会把过去十来年的研究做了一个总结,发表了题为“发展战略、自生能力和经济收敛”的演讲,会后诺奖获得者詹姆斯?赫克曼在接受芝加哥大学的校报《Chicago Maroon》采访时称根据我的研究“过去15年出现的新发展理论是无用的……,包括许多芝加哥大学的教授所做的研究是无用的”。他所说的新发展理论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非常盛行的“内生增长理论”,芝加哥大学的罗伯特?卢卡斯教授在1995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在这个领域的开创性研究是他获奖的原因之一。

总之,通过引述的这三段话,林先生该说的,都已经说明白了。至于大家怎么理解和对比,是我留给大家的作业。记得,微博好友侠客2720369917认为,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取决于溫和的改良派实力的壮大,取决于中产阶级的成熟与扩张,取决于对不同集团不同阶层利益的合理兼顾。极左或极右的主张都会给社会带来灾难与动荡,都不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当你把别人逼到墙角时,自己也无法华丽转身。对于这个判断,我苗实是赞同的。毕竟,帕累托改进还依然是现实的抉择。马光远指出,中国最担心两个,拒绝改革和改革急躁症。慢慢来,一定要有耐心,中国社会如此复杂,利益博弈这么惨烈,利益集团如此没有底线,民众如此没有辨别能力,知识分子如此丧失了操守,改革如同拱卒子,一步一步,只要方向是前方,慢一点并不可怕。再用100年,相信中国会变成我们的理想国。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啊。可以说,马的这个见解是上面判断的进一步解释,只要渐进的道路持续下去,中国就会不断改变,越来越接近我们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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