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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晓华:微营销是传奇还是传说
2016-01-20 6907

    互联网一直在极为迅猛地进化。人类历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事务,能如此快速的发展更新。在更新中,有着无数风靡世界的事务随风而逝。比如雅虎、比如MSN、比如SNS。

    但这一切,无法阻挡投机者见缝插针的行为,正如掠食的鲨鱼,在互联网的海洋中稍有血腥味,便能引起他们的哄抢围攻。

    曾几何时,微博如春风覆盖中华大地,有识之士为言论有了发送地而欢呼,而欢呼声未息,投机者们便迅速的找到了谋利途径,买卖粉丝的、养大V号的、几乎是立即就形成了各种利益链条,各种貌似完善的商业行为也像模像样的展开了。大号转发、微博维护。几乎是一瞬间,转发数、评论数、大号粉丝数都成了兑换金钱的度量标准,好不热闹。可惜好景不长,政策的压制也是一瞬间让微博跌到谷底。

    好在微博营销套路已经形成,更好在微信及时出现,让各种套路能够套用到微信上,于是微博营销立马改弦易辙:微营销。

    仲昭川先生曾说过:大概念才有大价值。我深以为然,微营销不可能有大回报,即便有所回报,也是针对于“微”而言。微营销其实更适合无产者的微小投入,微薄盈利。并不适合遵纪守法的大中企业全面开展业务。而事实是,在微营销上,最热最火回报最大的是各种传销代理,各种的坑蒙拐骗还真是赚到了大钱。不过也疲倦,他们一般需要打一枪换8个地方。

    我见过真正踏实做微营销的开拓者,如马千里先生的花马公社,史贤龙先生的怪咖社区等,他们身体力行的实践着、摸索着。如同专心的工匠,雕琢着手中的碧玉。

   所以,我认为微营销的真正成熟能用在企业上的盈利模式尚未有定论,一切还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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