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每个孩子都有下列四种心理需要:
1.父母的爱护和关怀;
2.被接受、被尊重;
3.得到别人的赞赏;
4.在家里有地位。
有些孩子可以利用好的行为表现,来取悦父母得到赞赏,从而满足其心理需要;但有些孩子不能做到此点。当心理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会以不适当的行为作为补偿。
四种不适当行为:
第一种:引起注意。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注意,才会感到自己被父母重视。而当孩子不能从好的行为取得父母的注意,便会用不对的行为来达到目的。
第二种:争权力。像成年人一样,孩子觉得自己是重要的,需要得到别人尊重和接受。当孩子觉得父母用权力来支配自己,就会以反抗来表现自己的能力。父母愈是行使权威,孩子的反抗就愈大。
第三种:报复。孩子在与父母争权力的过程中,往往是失败者;便转用报复的行为来刺伤父母的心。孩子觉得这样才令父母知道他的重要。
第四种:自暴自弃。当孩子觉得自己全无价值,就连对抗和报复的勇气也失去,则会透过表现无能来逃避别人对他的要求。
过分保护、同情、控制和支配孩子,均是不尊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