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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润霖:微店的销售去中心化是在诈胡!【微店三篇之二】
2016-01-20 7322

        从逻辑规范的角度而言,我们考察一个业务创新行不行的标准只有两个:前提和逻辑。换言之就是,这个项目存在的前提是不是真实的,比如说人们有就近购买的便利需求,社区店才有存在的价值;其次是由这个前提导出结果的方法符不符合正常的逻辑,有没有偷换概念?有没有指鹿为马?如果前提和逻辑都没有问题,我们自然认为这是一个好项目。

        正如当年基金火热的口号一样:你错过了股市,还想再错过基金吗?今天,微商对无数中小创业者亮出的口号如出一辙:你错过了淘宝,还想再错过微商吗?只是当年基金前车之鉴余音犹在,微商依样画葫芦地宣传鼓动,似乎有些弄巧成拙地自扇耳光。

        做出微商会成为2008年基金的论断也许过于武断,但从基本的逻辑层面来看,以微店为载体的微商应该很难蹦跶起来。

        首先,微店存在的前提有两个,一是网络让万物互联,交易成本极低;二是人人都有买和卖的需求,且熟人交易能增加信任感。第一个条件当然是满足的,以淘宝为代表电商的成功,也证明了这一点。第二个条件则是偷换了买卖的对象概念,即人人都有买的需求,但不是可以向任何人买;人人都有卖的需求,但不是人人都有卖的资质和能力。熟人推荐能增加信任感,但掺进买卖的相关利益以后,这份信任感还会有吗?

        其次,微店能够发展的逻辑则是,产品过剩时代的到来,大量富余产品需要找到销售出口,厂家需要卖货,中小卖家更需要卖货,根据六度分隔理论,任何厂家只要发展任何消费者成为自己的下线经销商,就能把商品卖到世界上任何地方,发展的越多,通路越多,所谓全民营销也就水到渠成。而微信的发展则为这种可能提供了工具。是不是看起来似曾相识?嗯,是的,传销的基本逻辑也是用的这套理论。况且,以个人为单位的销售组织,更多的是做全民销售,而不是全民营销。

        再回头看看淘宝,以C2C为基础的个人集市,作为电商发展的初级阶段,已经完成了教育和培养消费习惯的历史使命,其负面价值正在被放大,正面价值越来越被忽略。以京东商城为代表,淘宝商城后来居上的B2C业务,经过两年左右的调整期后,迅速击垮了喧嚣一时的淘宝集市。以企业为单位的卖家群体的成熟,才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根本原因。淘宝终将成为弃儿已经是毋须讨论的事情,微信想以微商作为突破口,时机选得有些不合时宜。

       再说说微店,很多人鼓吹微商之所以是趋势,是因为未来一定是传播去中心化,所以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卖的中心。这里其实有个偷换概念的地方,互联网时代,未来是去中心化,但不是销售去中心化,而是传播去中心化、信息去中心化。正因为信息多渠道以后,消费者对信息辨别的成本会越来越高,对资质、信誉和服务的要求反而会增强,个体相对于组织,这些都是天生的弱项。而信息去中心化后,会迫使企业在资质、信誉和服务方面做出更高的标准。

        如果说,微商不能成为微信盈利的未来,那微信的未来在哪里?

        微信首先是一个大的信息交流平台,而未来去中心化后,信息的多渠道则是主要表现形式,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主持人。微信如果能够通过评论、转发、点赞等功能开发出一套商品的试用、评价、推送体系,后台只涉及运算方法的搭建(这套运算体系可能是成败的关键,要充分考虑作弊成本高于收益),并用城门立木的方式,取得公众对这套评价体系的信心,既不能落入淘宝曾经被质疑的监守自盗,又不能掉进百度推广曾经面临唯利是图。构建有独立信用的资质的第三方,向上可以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的参照值,向下可以成为企业市场报告的提供者。

        另一方面,微信今年摇红包活动,消费者对场景促销的热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里的场景包括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时间点,比如重大的节假日;一个是促销参与的地点,比如说电视机前而不一定是在店内。按此思路发展,微信完全可以发展一套企业促销线上电子工具的合集,通过为企业提供促销工具或者平台,成为盈利的突破口。当然,工具平台和信息平台要相互独立,才能保证信息平台的信誉体系不被瓜田李下,工具平台专注于市场化促销工具的开发,而不是躺在信息平台上面吃“公关费”的红利。

        微店可休,平台信誉体系待建,微信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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