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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军:互联网金融颠覆性创新的前景和路径分析
2016-01-20 11030

        为了便于讨论极易产生不同内涵解读的创新性,我们不妨先从三个层面来定义和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一是可以颠覆传统金融的创新,不仅是在金融体系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的中国,而且在国际范围内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都具有颠覆性。二是在中国特定的政策环境下的创新,虽不具有世界范围的颠覆性,但属于利用互联网突破现有政策、体制、法律体系、市场结构等等限制因素的创新。三是纯粹技术上的创新应用,改进现有金融行业的业务效率,与金融互联网没有本质不同,只是互联网和金融相互融合的初始方向不同。

 一、互联网金融金融互联网之辨

         互联网金融金融互联网之辨的意义在于,如果我们认同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颠覆性,那么对金融的颠覆必定来自于互联网金融,而不是把互联网仅仅视为一个新技术的金融互联网。因为传统金融业难以改变自己的行业视角,无法从精神层面接受互联网自由、平等、开放的革命性。不久前某大行前行长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文章,明显露出自身难以逾越的局限。而腾讯与平安的合作告吹,不仅打消了互联网企业试图通过融合进而颠覆传统金融的念头,可能也打破了传统金融企图借助互联网技术巩固自身地位的幻想。

        金融企业之间、互联网企业之间、金融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多方大战已经开始。无论如何定义颠覆性,AOL可以收购时代华纳,腾讯就可以有收购平安的野心,因为银行资产规模再大也有估值的上限。然而,互联网要颠覆传统金融,则需要更深刻理解金融的实质,从互联网的角度解构金融存在的逻辑,从金融的命脉入手以减少试错成本。

        互联网企业也并非一定像其领导人高调宣扬的那样有互联网思想。在国内三大涉足金融的互联网巨头BAT中,马云虽然看上去对互联网的精神有很好的理解,但骨子里似乎残留着古老的帝王思想。尽管马云从解决电商的支付问题入手,正在逐步形成包括支付宝、阿里小贷、余额宝和传说中的阿里银行在内的阿里金融体系,但是非要让我把一个将自己的内部讲话编辑出版,还煞有介事地模仿高祖偏要挂上《红旗出版社》名头的小个子男人,与那些描述了互联网美好精神的讲话连在一起却依然感到有些困难,期待马云的颠覆性似乎存在某种悖论。

        从我们在文章开始对创新三个层面的解析上来说,支付宝再牛也只是第三个层面上的技术性创新,可能抢食现有金融机构的蛋糕,但不可能颠覆金融存在的根基。倒是从支付宝衍生出来的余额宝,虽然在目前的金融管制背景下还需要借助天弘基金牌照,才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售货币基金,但是借着利率市场化的政策东风,它无疑会大大加速分流储蓄的步伐,冲击现有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如果再假以时日,余额宝能够进一步融合到资源配置的互联网化进程,可能会对传统金融业产生真正的颠覆性。

二、互联网颠覆金融的原因

        互联网的核心是开放共享、平等多元的民主精神,云计算、云存储和移动网络技术给每一个个体充分的参与能力,数字、虚拟社区的信息聚合具有实时实现金融业务所需要的信息汇总和处理的潜能,信息的网络搜索与定向推送功能可以按照需要实现信息的点对点流动,移动智能终端与物联网技术把人和物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所有这一切整合在一起就具备了颠覆传统金融业的可能,因为金融业赖以存在的原因除了支付外,更重要的便是资源配置。而无论支付还是配置资源,金融业的核心功能就是专业化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即专业化的数据和模型。

金融各业的核心解析

        通俗的说,金融业属于虚拟经济,不同于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经济。传统行业分析中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在金融业变得有些不明就里,因为在数字化的金融体系中,这三个流其实都是信息流,不同种类的信息。如果非要借用传统行业的分析框架,我们可以把金融业看作是经营资金的传统行业,传统行业中的物流就是金融业的资金流,传统行业的资金流可以相应理解成金融业的风险流,因为如同传统行业的资金是商品的价值体现,金融业的风险是资本的价值体现。信息就是信息,在传统行业和金融业之间只有具体内容的不同。

三、从互联网视角看传统金融的三个层面

        笔者近日逛书店时看到黄达教授的《金融学》,明确标明是其中国金融专业之著名教材《货币银行学》的传承人。那是中国开放资本市场前,各大高校金融专业的核心教材。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最初的金融其实只包含了最基本的货币计价和支付功能,百姓存款也只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的义务储蓄,并未直接参与资金的融通,而这才正是金融配置资源的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金融最热闹的第三方支付只是为方便互联网交易,解决多机构支付工具的繁杂性而设置的一种中间网络账户,称得上是一种创新,算不上颠覆,因为它并为触及到金融的根本核心。

        关于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从互联网的角度来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解析金融的特有要素,或者说金融机构存在的逻辑:

        资金的汇聚与分散投资。金融机构把分散于企业和个人的闲置资金汇聚起来,经过不同方式的组合,配置给需要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其中涉及资金数量、期限、风险定价等组合与分散的因素,根据金融机构不同的中介作用有直接还是间接融资之别,不同金融产品的不同风险特性等。

        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在资金端,金融机构需要评价投资人的风险偏好,KYC(Know Your Client)。在资产或项目端,则需要评价项目风险,进行风险定价。海量信息和处理能力是金融机构的宝贵财富和核心竞争力,也就是解决资金供给与需求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所在。技术上说,金融业的信息处理就是数据聚合和模型运算。模型代表着各种数学统计运算的经济学原理和金融逻辑,是对现实世界各类复杂关系的近似模拟。

        风险的交易和收益匹配。金融说到底是让合适的资金找到合适的项目,即资金的风险偏好匹配相应的回报,并通过对复杂风险关系的分解与合并,实现风险的对冲、转移和交易。单说回报不计风险的资金融通只存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化资源分配,或者是有意的误导或欺诈,是不能称之为资源配置的。

        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如银行、券商、基金、保险和信托,在上述三个层面上各有异同之处。解析如下:

        商业银行:资金汇集到银行作为银行负债,银行负责信息处理决定资金投向,银行承担整体风险,储户只承担银行破产风险。储户与信贷客户之间完全隔离,没有任何资金、信息和风险的直接关联,所以称为间接融资。

        投资银行:股权或债券融资中,券商只是过手中介,融资方与投资方的资金、信息和风险三者均直接关联,中介只是提供推介服务,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人自己承担,所以称为直接融资。

        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与投资银行的直接融资,在资金、信息和风险三个层面分处两个极端。其他金融机构则是在这三个方面上进行某种变化。如基金,是在资金层面类似商业银行,而在信息和风险层面类似投资银行。信托形式相对更加灵活,但也是在此三个层面上调整变化。保险交由其他专家另行讨论。

 四、互联网颠覆金融的可能路径

         真正能够在我们所说的第一个层面颠覆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创新,应该是从金融存在的核心要素,即资金的汇聚和分散投资、信息的收集与处理、风险的交易和收益匹配这三个层面之一或他们的某种组合中,找到互联网技术完全或部分替代传统金融机构和专业人士作用的方法和路径。用技术创新者理解金融逻辑的技术语言来说,大概就是,从哪里收集什么数据,需要经过何种模型处理,以什么样的方式发送给谁,目的是给资源配置的各方决策所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具体说就是从互联网上找到现存金融机构从柜台业务、信贷审批、上市发行、资产管理等过程中所收集的信息,并以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处理和传输。在资金端就是处理关于资金风险偏好的信息,在资产或项目端就是根据不同的资产种类处理相关的风险收益信息。在投资组合管理上,就是风险的量化和关联信息。有了互联网和云技术,其中所需要的各种模型再也无需像现在各金融机构那样画地为牢的开发和行业内的重复投入,只要有自己的专家团队负责参数维护和局限性解释即可。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现状与互联网在其他领域有相似之处,普遍缺乏具有原创性的创新。即使成功者如支付宝也是从模仿国外的已有的技术和模式起家。就像百度之于谷歌、腾讯的QQ之于MSN,支付宝之于Paypal,人人贷之于Zopa。这种从学习国外模式开始,进而寻找在中国最佳落地方式的模仿性创新并非没有可取之处,然而要实现世界范围的颠覆性创新,唯有让互联网技术深入到事物的核心和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颠覆性创新更具有某种其他领域无可比拟的优势,因为金融垄断必定发生在金融最核心的环节,突破垄断的努力很可能就是最具颠覆性的尝试。

        但是,颠覆性越强也可能越需要长期的投入,从项目运营的角度,或许长短结合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以短期可以见到的收益弥补长期的投入。所以,除了有大量初始资金投入的项目,颠覆性创新可能会在看似平淡却能快速盈利的项目中衍生而来,前提是项目团队中有能够理解金融本质的专家,并且最好能从一开始就能和技术团队共同切磋,随时把握前进的大方向。

五、互联网颠覆金融的可能形态

        金融的民主化。经济货币化、资产证券化之后,金融活动均可通过数字化技术更加高效地实现。传统金融功能的专业性将逐步淡化,精英与大众的分野消弭。如同自动档消除了职业司机和业余司机的差异,数码单反弥合了职业摄影师和业余爱好者的区别,网络技术终将淡化金融专业的独断,让大众有更多的自主能力。股市上的个人投资者早已开始践行自己用脚投票的民主权利。

        金融机构的组织形态。互联网正重新定义着人们交互的方式,社交网络让“世界是平的”不再只是口号,天涯若比邻的世界中管理原则必然相应调整,金融机构的组织形态注定也要随之变化。事实上,近年来国外金融机构在管理的集中与分散、前中后台的流程设置、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的融合与平衡等方面一致在不停的探索尝试。上下级授权式的垂直管理可能会逐步转向分散式的功能性制衡和监控,纵向的决策链条演变成横向的委员会议事性决策。

        金融机构的物理形态。从电话银行到网络银行再到手机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买卖正逐渐摆脱柜台人工及ATM柜员机,“金融脱媒”不仅仅是在行业层面不再需要金融中介,同时也是在操作层面不再需要人工介入,ATM也向着智能大手机的方向演化。金融机构的物理存在将逐步走向虚拟,或许银行业很快就可以大幅减少物业支出了。

        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的变化除了应对技术的进步,更多的是金融业态变化之下的客户关系、产品开发、信息整合、风险管控等均会对业务流程提出新的要求,与金融机构的组织、物理形态共同改变。花费半个小时在柜台兑换外汇的经历决不是能靠高喊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就可以成为历史的。

        金融工具的标准化与个性化。从技术实现的一般意义上来说,标准化程度越高的产品和服务越有利于实现网络交易,所以最先实现电子商务的是书籍、电器等。但是,当我们不再把网络视为一个传统产业的渠道变化,而是把网络看作一个新型的生存和交互方式,线上和线下的融合(O2O)便是大势所趋,线下的个性化体验与线上的标准化交易可以并行不悖。而且,网络的云存储和云计算、信息的搜索和推送,使个性化不再是标准化的对立面,传统上个性化和标准化的二元对立有可能在互联网金融中将不复存在。一个投资人或许可以向发行人私人定制独一无二的债权产品。

 六、互联网颠覆金融的中国特色

         我们的基本国策或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一直都强调中国特色,自然任何所谓的创新也不能忽视这个话题。一如我们相信互联网颠覆金融具有世界范围的共性,我们也相信它必定有某种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特色。那么,发源自中国金融业的互联网创新会有什么样儿的特色呢?

        突破金融垄断。金融在世界范围都不是一个随意可以进入的行业,严格的准入门槛是保护国民经济体系和公众利益的利器。但是,即使是“大到不能倒”的金融巨头也只能享有规模优势下的自然垄断,依靠政府行政力量才能享有的行业垄断地位,恐怕无人能出中国金融行业国有机构其右。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行政审批替代了行业准入。中国金融业的大门一直虚掩半闭,政府只在自己需要某种拯救的时点上对外开放,如开放股市挽救国企,允许成立小贷公司以消解大银行的风险等等。互联网给了急于想冲破中国金融垄断的民间资本一个技术手段,在监管的空白之处找到可能的切入点,成长速度之快令政府和国有机构错愕,惊讶犹疑之中已失去最佳的应对时机。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便是突破传统银行支付体系的绝佳案例。

        解决信用难题。业内人士都说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信用是金融的基石。然而在一个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存在诚信不足、信用缺失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技术创新竟也在不经意间部分解决了这一信用难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中介信用担保让电商的买卖双方不再为彼此的信用担心,互联网技术把传统银行业务的escrow账户功能实现得举重若轻。当然,这同时也佐证了技术不懂金融时可以经由用户体验发现创新点,但也可能要经历更高的试错成本。

        融合产业链条。如果说欧美发达国家金融业的暴利中有非道德的成分,合理不合情,那么中国金融业的暴利则是更多源自于体制性的垄断地位,既不合情又不合理。国外银行保持盈利的秘诀之一是对客户的终身一站式服务能力,有完整的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链条。中国的金融业从创设伊始就是为国家建设服务的,改革开放也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经济金融问题,分业经营、行政审批、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造成了金融产品的不完整和市场的分割,市场性配置资源的深度和广度远未达到民间资本希望也能够达到的水平。互联网金融的技术优势将会在数字时代发挥出极大的产业融合能力,一部手机就可以满足一个人从生到死的全部金融需求不再是天方夜谭。

  (本文于2014年3月7日首发于《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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