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婉园,詹婉园讲师,詹婉园联系方式,詹婉园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职场健康养生理疗专家
53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詹婉园:《道德经--水性领导力》
2016-01-20 13412
对象
董事长、总裁、CEO及中高层管理人员。
目的
帮助企业家学会像水一样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灵活变通,做一名水性、柔性与弹性融会贯通的高效领导者。
内容
新生代员工越来越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如何推陈出新拥抱新生代? ——人力更新! 从粗放式管理到规范化管理再到人本管理,如何从管理科学向领导艺术升级? ——管理升级!! 社会与经济转型,如何在竞争与风险双重加剧下逆流而上,变中求进? ——战略转型!!! 【课程收益】 老子曰“上善若水”,本课程将帮助您学会像水一样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灵活变通,做一名水性、柔性与弹性融会贯通的高效领导者。具体来说,您将修炼到以下中国式领导力的8大终极法则: 柔韧力:刚柔并济,伸缩自如; 处位力: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恒向力:峰回路转,百折不挠; 承载力:海纳百川,成就他人; 交汇力:资源整合,众志成城; 持衡力:动态平衡,稳中求进; 适存力:以变应变,化危为机; 颠覆力:自我颠覆,凤凰涅槃。 【适合对象】: 董事长、总裁、CEO及中高层管理人员。 【授课形式】 讲授、经典解析、视频观摩、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练习、角色扮演等全方位立体互动式教学。 【课程时间》 2天,12标准课时。 【课程大纲】 第一章柔韧力:刚柔并济,伸缩自如 1. 向水学习:领导中的柔术 2. 从关注事到关注人,人对了事就成功了一半 3. 心动才能行动,得人心者得天下 4. 有柔力还要有韧力,刚柔并济 5. 柔是领导的“太极术”,是领导抗压的盾牌 6. 韧是领导的“易筋经”,是管理中的坚持力 7. 以柔克刚,借力打力,至柔即至刚 8. 设定限度,柔需要原则性支持 第二章处位力: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1. 服务型领导的内核是尊重员工 2. 威信不是摆出来的,放下架子做领导 3. 平等沟通,让员工口服心也服 4. 换位思考,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 5. 尊重员工的不同声音和合理性诉求 6. 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负责 7. 以身作则,用教练式辅导帮助员工进步 8. 规避误区,避免服务过头 第三章恒向力:峰回路转,百折不饶 1. 管理的本质之一:决策的指向性 2. 百折不挠:纵使千回百转,不改终极目标 3. 不但自己知道目标,还要让员工知道目标 4. 不论大小,大目标是由小目标组成的 5. 向日葵的启示:方向随目标而变 6. 目标管理法不但便于执行,而且鼓舞士气 7. 目标应集中,目标太多等于没有目标 8. 当目标达成出现障碍时,目标不变方法变 第四章承载力:海纳百川,成就他人 1. 领导者的胸怀是承载力的根本 2. 成就他人的过程中成就自我 3. 对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负责 4. 乐于培养员工,善于辅导员工 5. 为员工提供、创造、争取机会 6. 乐于看到员工超过自己 7. 别把自己变成万能,学会授权与放权 8. 有效激励,点燃激情,引爆潜能 第五章交汇力:资源整合,众志成城 1. 先渠后水,领导就是开沟挖渠 2. 领导也需要进行充分的内部营销 3. 有效地进行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整合 4. 构建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团队 5. 用人所长,避人之短 6. 鼓舞士气,凝聚人心 7. 做好思想工作,将员工号召在企业文化的大旗下 8. 民主是产生交汇力之源 第六章持衡力:动态平衡,稳中求进 1. 正确理解平衡,保持动态的平衡 2. 长期、中期、短期目标的平衡 3. 人际关系的平衡 4. 利益的平衡 5. 资源的平衡 6. 在变革中,掌握渐变与突变的尺度 7. 稳中求进,既保障前进,又保障前进中的稳定性 8. 管理的进取是在妥协中螺旋式前进的 第七章适存力:以变应变,化危为机 1. 不要让管理形式或理念成为宗教信条 2. 实践结果是衡量管理优劣的唯一标准 3. 到什么时候唱什么歌,不能一支曲子哼到底 4. 管理就是一个不断取舍与排序的过程 5. 舍不得割肉,最终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6. “危机”,危险背后就是机遇 7. 不怕变,面对变故时冷静积极应对 8. 怕不变,主动寻求变革,寻找新的发展机遇 第八章颠覆力:自我颠覆,凤凰涅槃 1. 盛极则衰,二次创业势在必行 2. 战略转型时期的变革意志和变革领导力 3. 新市场开发,寻找新的蛋糕 4. 新产品开发,单向和多向并举 5. 净化自身,组织结构与制度变革 6. 流程优化与流程再造 7. 企业文化再造 8. 领导者需要自我颠覆与变革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