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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劳动合同续签、用工风险控制与筹划: 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个税、加班费争议高级研修班
2016-01-20 71770
客户:西部机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甘肃夏河安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天兴山田车用部品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公司 地点:宁夏区 - 银川 时间:2013/8/5 0:00:00 ●《劳动合同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本次法律修改主要严格规制劳务派遣。对劳务派遣不得超过总用工量的比例将怎样规定?三性岗位尤其是辅助性岗位如何界定?同工同酬如何规定?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如何理解?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如何处理?已签劳务派遣合同能否继续实施? ●最高人民法公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并于2013年2月1日起施行。解释(四)共15条,进一步理顺了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衔接机制中不相适应的因素;明确了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终局裁决申请的案件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重点规范了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竞业限制条款具体内容和经济补偿标准、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台港澳居民在中国内地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解决等问题。这些问题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日常管理紧密相关,对规范企业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这些新法的实施,在平衡劳动关系双方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同时,也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巨大的影响。 更为难得的是本次培训,所列举的案例都是来自于法律实务、来自于老师的亲力亲为、尽心尽力承办过的真实案件,从而从独特的视角根据授课企业的具体情况金额需求,更大化的运用法律中对用人单位有利的条款,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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