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林,彭林讲师,彭林联系方式,彭林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安全教员、TTT·企业(学力)·高校(学历)讲师
52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彭林:如何给员工进行合理的降薪?
2016-01-20 15671

如何给员工进行合理的降薪?

众所周知,薪酬是比较刚性的,即上调容易下降难。当面对一些工作表现不好或薪酬与其价值贡献不对等的员工时,企业往往又想对其进行降薪。而降薪要很谨慎,且要考虑清楚前因后果,否则就会有麻烦。比如"凭什么依据来降薪?降多少合适?员工不同意降薪怎么办?怎么操作即无法律风险又能让员工接受?"等都需要我们事先考虑清楚并做好对策准备工作。在这方面,大家可能各有各的做法,一起来探讨一下吧,请问:

1、近年来,你们公司有对某些员工进行降薪吗?

2、具体你们是怎么操作这个降薪的?降薪的结果如何?结合企业实际,请分享你们的实操经验和做法。


    降薪,是HR面临的必要功课!企业战略稳定发展期,那么针对的降薪人员是个体,要么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要么态度不端正。而这类降薪一人一事一针对措施,讲究的是协商一致、换岗培训的方法;而企业效益不好,业务萎缩或者发展方向转变,则面临着大量的裁员或者降薪,而这又必须先暖场再讲情,获取员工支持的先决条件

   

    经历某家企业发展与转型,降薪的工作大致遇到如下种:

    一、一员老在公司工作年限已超过十年,况且在曾经在重要工作岗位上做出过成绩,只是原部门撤销来到本部门,调岗未调薪,以前是主管现在还享受主管待遇。所以不服现主管领导,领导命令不动。但工作中不失误,而且技能表现不错。

    这种情况维持一年,在第二年的调资中,我们制定了“人随岗走,薪随岗转”的政策,这位员工的工资在原级别上刚好达到了现岗调整的工资额度,他的工资就设定为现岗位级别。同时:1、将其工作调至不能缺人的监控岗位,劳动强度大大降低;2、不参与绩效考核,但是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界限划清。3、直接由店长管理。

    对老员工,时间的缓冲很重要。


    二、能力与业绩表现达不到现岗位要求。这种情况相当多:

    1、试用期不达标。新员工不用说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而对于晋升员工的试用不达标,我们是有三个月试用期的,这三个月的工资是原岗位工资,承担的是晋升岗位的工作。但是,有的部门考虑晋升岗的付出相对较大,适当在基础工资上补200元,绩效不承担晋升岗绩效。三个月后考核不过关,降回原职。但这十分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容易导致优秀基础员工流失。曾经一位,我们给她调到其他部门同等级别岗位。大多数晋升成功。

    2、因竞争激烈,市场发生变化,在现管理岗位上绩效不达标。在某公司,一线管理岗上承担的绩效是比较高的,因外在因素导致业绩下滑是常见的。所以,其门店店长在一个岗位干多年,不管业绩达标与否,他们也总有原因说出一大堆不达标的理由。说实在,他们也敬业爱岗爱员工,说降也没个人顶,说调也没个地方调,并且没有制度支持。

    但是,在同行一家公司,他们的店长三个月不达标就调岗,要么内部晋升主管至店长,要么另一家店调换;这家店长调至另外一家,有的因为调的店离家太远而主动离职;而有的因为调至小店待遇下降,有的人辞职,有的人憋着一股气东山再起。这家公司的晋升降级制度考核明确,人才梯队人员充足。足以同行业借签。


    三、企业面临转型,原业务压缩或者组织结构变更,产生多余部门和岗位,裁员与降薪成为企业面临的一要务。

    这家企业今年有部分员工的工龄满10年,可以享受公休假期10天的待遇了。但是,企业转型,一纸新的人资制度出台,所有员工享受5天公休待遇。这不明摆着降低员工的福利嘛,员工不仲裁则已,一仲裁企业还是被动。可是,这种制度释放的信号耐人寻味。而且在现阶段对员工的约束力已经产生。

    该公司决然不会用降薪的说法来面对员工,因为效益是员工自己挣的,一旦目标达不成绩效拿不到手,工资的降也是自然而然的。不过,有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兜底,绩效拿不全,也不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这家企业对于高层员工的解聘与降薪值得借鉴:先出一文件,所有退休员工不予聘任;文件出台后,给三个月缓冲期,先全员学习文件,然后三个月后工资停发,三个月内交手续。对于另一经助,工资降幅之大非一般人料到,近3000元的降幅,职位没有了,待遇也下调了。这得依赖公司高层的工作。


    降薪是有法律风险的,如果调岗不调薪好办,一旦调岗降薪,在劳动合同上就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的薪酬只填“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备有“岗位调动,工资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在员工入职学习签字。


    痛定思痛:降薪要合理、合法,与员工协商一致,获取员工的同理心。所以要求公司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异动管理制度(晋升降职)、人才梯队的建立等等一套体系支持。不仅是个技术活,更是做人处事的积累。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