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将开展职业卫生交叉检查
为加强对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情况的督促检查,国家安监总局将于2013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交叉检查工作。
据了解,交叉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区贯彻落实《规划》进展情况,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情况;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情况;各地区近年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交叉检查的方式为每两个省(区、市)分为一组,组内进行互查。各检查组由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带队,抽调熟悉职业卫生业务的监管人员或专家组成,每组3-5人。
安监总局要求,各检查组要对1-2个市(地)进行检查,听取所到地区职业卫生监管以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记录及资料,既要指出问题,又要善于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检查组要随机抽取至少6家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所检查对象要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涵盖中小微等各种不同类型企业。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