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制定也有讲究,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B公司设定了一条制度,大意是要求大家节约用纸,并设置好了相关的奖惩办法。但现实中执行的并不尽如人意。
有一次,由于B公司与C公司有合作,B公司安排工作组入驻C公司。
进驻的第二天,B公司工作组打电话到C公司党办,说:打印机不工作,请安排同志帮助调整一下。
党办的同志立即通知计算机中心去B公司工作组办公室进行修理。
计算机中心的同志很快到了,进门就道歉:“这是新买的机器。可能是我们设置没做好。对不起了。”
一会儿功夫。计算机中心的同志说:“可以试一下啦。您这有纸吗?”
B公司的同志立即递上一张复印纸,“给”。
计算机中心的同志忙摆手说:“别使新的,我们公司制度上有规定”。
“我们这儿都是新的。”
“那您们等一下,我回去拿几张。”
这时,工作组特意看了一眼C公司的制度,上面明确写着:只用过一面的打印纸不能丢弃,打印内部材料时尽量使用一面用过的打印纸。
几分钟过后,那个计算机中心的同志有些气喘吁吁的上来了,手里拿着几张有一面已经用过的复印纸。
打印机试了一下,好了。
几天后,B公司工作组接到C公司党办报上来的一些材料,是用一面已经用过的纸打印的。
此后,B公司工作组在自己的文件处理工作中,也特别注意节约用纸,很怕给C公司职工一个不好的印象,给C公司领导添麻烦,给B公司丢脸。
在这个案例中,就“节约用纸”这个制度,有两种制定模式,我们可以简单的比较一下:
一种是直接规定,我们要“节约用纸”;
另一种是具体规定:只用过一面的纸不能随便丢弃,我们内部的报告、总结等等尽量用这些已经用过一面的纸来打印,全新纸张的审批需要经过****样的流程,等等。
这是两种制度风格。哪一种效果会更好?显然,是第二种。只是,或许有人会产生疑问:如此制定制度得多复杂呀?可行吗?用得着规定这么细吗?
其实第二种制度强调的并不是细,而是实。现实中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就一个点深挖,总结出无数的细节要求和规定来,再把各种各样的可能也加进去。而是强调“实”,强调真正的引导作用。
我们来简单的做个比较体会一下。
第一种制度,规定“节约用纸”。那么,当我们在用纸的具体工作中,“节约用纸”对我们来说只是个概念,但具体什么是节约,如何节约,对我们每个人没有起到一种“下意识”的,“无意识”的指导作用,对个体的规范和指导意义并不是很大,因为,当节约用纸的标准不清晰具体实在的时候,其实就留下了“借口”空间,有了这种空间也就不会有广泛的“自觉”。
而第二种制度就不一样,不直接强调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行为指导,如此,一方面“借口”空间小了,同时也由此形成一种“潜意识”的行为规范,并实现“抛砖引玉”的效果,让其它未具体规定的节约用纸细节也得以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