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关迟到考勤的话题,我更想谈的是另一个案例,以及由此而引申出的管理话题。
曾经有个学员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耿老师,就不能迟到这个考勤问题,怎么谈“落地”?我们公司,对销售等部门在迟到问题上并没有过分的要求,但有些部门,比如客户服务部,就必须不迟到了,可怎么强调都不行,有什么方法能够让他们都不迟到么?
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因为,我个人就不太相信现实中能够真正做到让所有员工,哪怕是某个部门的所有员工长期都绝对不迟到。
我无奈的向这个管理者咨询:您公司客户服务人员一共多少人?
学员:25个。
我:目前这25个人中每个月大概有几人次迟到呢?
学员:大概8人次左右。
我:是主要集中在个别人呢?还是都有?
学员:也没有集中在个别人,都有吧。
我:那目前咱们公司主要是采用什么手段来控制迟到这个事情的呢?
学员:应该算是挺严的,一方面有相应的现金处罚,根据不同的程度会在当月工资中有相应的体现,另外,有专人负责监督,有人迟到,一般会有专人与其交流一次,了解真实情况,我们也不能太不尽人情,有时员工也确实有特殊情况。
我:那目前这个部门工作情况你还满意吗?
学员:一般吧。个人感觉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我:噢?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你是对他们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太满意?
学员:是这样,我就是为这个而头疼。
我:哦。那我想了解一下。针对这个部门的绩效考核做的如何?
学员:绩效考核?一直都在做,不过好几年没什么变化了。我在想,连考勤制度都推行不下去,绩效考核就更难了。
我微微点头:那这个部门的培训制度可能也没有推行下去吧?
学员有些诧异:是的。
我:我想,我明白问题在哪了。
……
经过一翻交流,这个学员大体上有了新的认识。
这个学员所遇到的问题,并不在考勤制度是否落地上,而在于公司制度推行中侧重点的偏差。考勤往往不是制度落地中的主要及核心内容,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到这样的事情上,反而造成其它更重要制度推行的缺失,从而使得制度推行与原有的管理目标产生偏差甚至背离。
在这个案例中,管理的重点问题是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这个问题靠考勤制度的推行落地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我们必须全面的看待制度落地,同时抓住不同时期制度落地的重点,毕竟,制度的制定和推行只是手段,都是为管理服务的。
我们打个比方来形象的理解这件事情。就像这幅图片所描述的一样,制度在管理中有三种不同的价值和作用:1、屏障保护;2、推动;3、拉动。
第一种作用,屏障保护。就像道路两边的护栏一样,明确的告诉我们路的边界在什么地方,我们不能越界,否则就很危险。这类制度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也明确的显示出了组织的各种底线。比如,商业机密的保护、基本的上下班时间、内部的权限等等。这是制度对组织的正常运行的基础保障。上面案例中提到的迟到考勤制度就有这样的作用。
第二种作用,推动,强调的是前进的方向和动力,不过这种动力在一定程度上讲是组织加给员工的,对员工而言是被动接收的。比如企业的基础培训制度,对员工的能力提升是有好处的,但对员工而言,许多培训是被强制参与的,如果没有相关制度限制,这些培训很可能形同虚设。再比如各类考核制度都有这样的作用。
第三种作用,拉动,强调的也是前进的方向和动力,与推动不同的是,这种作用对员工而言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具有这种作用的制度大多是引导性的和激励性的。比如绩效制度就是这样。
在前面的案例中,很明显学员公司所遇上的员工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并不是制度在屏障保护上的缺失,而是推动与拉动作用的缺失。所以,面对这个问题,一味的强调考勤制度是很难解决问题的,而应该在绩效考核等具备推动与拉动作用的制度上多下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