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蕊,李蕊讲师,李蕊联系方式,李蕊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心理学、教育学博士实战专家
53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扫一扫加我微信
李蕊:八大信号标志婚姻亮红灯
2016-01-20 56326

每一对走入婚姻殿堂的夫妻,最初都是怀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憧憬的。可是美好愿景往往被现实打破,随着一点一滴矛盾和分歧的积累,或者是第三者的插足。婚姻显得极其地脆弱。那么,如何才能保持长久而稳定的婚姻关系,避免婚姻关系破裂呢?

其实,在婚姻破裂之前,会出现很多婚姻危机信号,如果你能很好地识别这些信号,就可以帮助你渡过婚姻危机。

第一个信号:

夫妻双方缺乏彼此间共同的活动或兴趣,注意力转移到婚姻生活以外的兴趣上。表现为丈夫或妻子,对某些活动的兴趣超出对方容忍的限度,不顾忌对方的感受。

第二个信号:

夫妻双方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和争端。表现为彼此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出现分歧,双方各执已见互不相让,不肯包容对方的错误或失误。

第三个信号:

夫妻一方或双方抱怨缺少关爱。表现为一方或双方,经常抱怨对方“你不关心我”、“不理解我”、“家务干得不够”等等。

第四个信号:

出现家庭暴力。一般表现为肉体上的暴力伤害行为以及强迫性侵害行为。此外,象威胁或侮辱行为,语言上或心理上的伤害,利用孩子来控制婚姻关系,通过限制与家庭、朋友们的交往来孤立伴侣等都是家庭暴力范畴。

第五个信号:

夫妻一方或双方有不良嗜好。最为常见的影响婚姻的不良嗜好为酗酒。此外,赌博、吸毒以及其他不良嗜好等。

第六个信号:

夫妻一方或双方工作上出现问题。最为常见的如工作出现较大变动,导致对方无法达到对生活的预期。此外,如出现失业、伤残、疾病等,突如其来的重大变故,对婚姻也是最大的考验。

第七个信号:

夫妻一方或双方感到不满足或不快乐。表现为认为对方某些方面不够完美,未达到结婚时的期许。感到彼此的生活在乏味,无乐趣。

第八个信号:

夫妻一方或双方有一夜情发生。这是婚姻破裂的最危险征兆,一般对方很难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

心理学表明,要相维系好婚姻,婚姻必须和谐,这样婚姻才会长久。夫妻和谐相处就应该满足双方的心理需求,下面所讲的这五种心理需求,在婚姻中会有所帮助。

一、尊重的需要

人的自尊心从小就有,一旦受到损害,便会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则会感到欣慰和满足。人本主义心理咨询师马斯洛说人都是有心理需要的,尊重的需要是一种缺失性需要,是每个人都要获得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需要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并且不能获得更高层次的需要。在这里如果连尊重的需要都没有获得,那么夫妻双方就不可能过上和谐幸福的生活!夫妻间的相互尊重、信赖,是深化爱情和事业成功的基本保证。任何训斥或轻视贬低爱人的做法都会损害对方的自尊心。

二、自主和表现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办事。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个人都希望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才能,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出可观的劳动成果,使自己的表现心理得到满足。自主是一种能动性的表现,也是一个人能力的体现!婚姻中不是一个人照顾另外一个人,也不是由哪一个人来承担一个家庭。婚姻需要两个人共同去巩固,所以夫妻双方都要学会自主去承担和建设家庭。夫妻之间应常常通过语言或行为来使对方欢悦、惊奇、着迷,进而赞赏自己。

三、交往的需要

社会是人生活乐趣的源泉。只要是人,他就离不开与人交往,交往也是一个人成长的途径。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应该充分尊重对方的社交,因为这是他自己个人的成长途径,如果每天都和自己的老公或者老婆在一起,不与其他人交往,相信这段婚姻很快就会结束!因为不管你是否结婚人总要进步,学习的!那种不准爱人与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证爱情的专一,还会破坏对方的心理平衡,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对爱人产生反感,其结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四、爱好和感情的需要

爱好和兴趣是生活的情趣,这会给自己的伴侣带来喜悦和轻松。每个人的爱好不同,应尽可能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并为对方提供方便。感情的需要以爱为中心,持久的爱会使对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满足。否则,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不满、烦恼、怨恨也会接踵而至。

五、宣泄的需要

中国古话说:“床头打架床尾合”,夫妻在一起生活难免会磕磕碰碰,气恼、愤怒、伤心等不好的情绪需要宣泄和引导。爱人心里不痛快时,总想找人诉说一番,一吐为快。这种宣泄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爱人,夫妻均以对方为宣泄的最佳对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应责备对方心胸狭窄,或嫌对方唠叨。而应主动接受对方的宣泄,并进一步劝慰、疏导,排解其内心的痛苦,使对方从内心矛盾中解脱出来,建立新的心理平衡。这样内心的痛苦便会烟消云散,夫妻感情也会进一步得到加强。

婚姻是一段美好姻缘的开始,大家既然有了这个开始就希望可以一直幸福的走下去,在这个过程中会因为一些小事伤害到对方,甚至会造成婚姻破裂,要想维持好,夫妻之间一定要互相尊重,给彼此一些空间,再加上信任,没有什么可以破坏这份和谐的。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