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蕊,李蕊讲师,李蕊联系方式,李蕊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心理学、教育学博士实战专家
53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扫一扫加我微信
李蕊:男人们更在乎第三者还是更在乎老婆?
2016-01-20 68815

第三者的生成是依托于夫妻情感的基础,当情感中出现了缝隙漏洞,而又忽略的时候,第三者才能顺着这样的情感漏洞进入情感.对于多数的男人,即使因为婚姻中出现了沟通和理解的问题,走出了婚姻的道德边缘,可是心中对于爱人的情感还是无法割舍的.除非两个人本没有什么情感基础或伤害太大.
        当一个男人出轨的时候,他所得到的并不是什么愉快,反而是两种情感的冲突对立和艰难的重量抉择,而对于第三者,往往开始情感的时候,她们都能保持理智和理解,所以也能拴住男人的心,可是一旦逐渐走下去,一样会失去理智和被各种欲望情绪束缚,而过度的要求男人的承诺和占据,而导致男人偏颇于家庭,
        但是对于妻子发现爱人出轨,也会因为失控,而用极端的行为处理,把本来偏颇于家庭的情感,可能一下完全推到另一个极端.
        所以,衡量男人更在乎老婆和第三者没有什么确定性的,而是处于一种常转变形态,并且每段情感婚姻的过程和人的个性环境因素都有一定的差异,情况也就不一样
         幸福菩提园,幸福的迷途指引,心灵的智慧洁净

一般来讲,在离婚前男人更在乎第三者。
因为和老婆相处久了,看到的,更多是老婆的缺点。而这个时候和第三者的接触远不如和老婆接触得久,所以自然更在乎第三者。
而离婚后,男人通常选择和第三者结婚。久而久之,也就看到第三者的缺点了。一看到缺点,就爱拿前妻做比较,所以常常更怀念前妻。
综上所述,离婚前更在乎第三者,离婚后更在乎老婆。

当男人面对老婆与情人时,想必会有很多女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男人一定会偏向情人,而不是老婆,尽管内心的虚荣也渴望男人偏向老婆。
  
  当女人面对老公与情人时,想必会有很多男人会理直气壮地认为,女人一定会偏向老公,而不是情人,尽管理性的头脑也清楚女人偏向情人。
  
  这是一个流行情人的时代,这是一个崇尚情人的环境,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是老男人还是小女人,不管是否能够实现或得到情人,骨子里的幻想或渴望拥有情人的冲动绝不会因为有老婆有老公有婚姻有家庭而灰飞烟灭,也不会因为有道德的谴责有法律的约束而束之高阁,毕竟有时候人的情感,人的欲望,人的追求还客观存在,毕竟有时候人的感性大于理性,欲望大于责任,下身高于上身,这不是克服不克服的问题,也不是责任不责任的问题,若完全能达到柳下惠同志的境界,恐怕柳同志就不会成为坐怀不乱的先进典型了。
男人是一个既多情又长情的动物,女人是一个既专情又绝情的动物。在婚姻方面,两者体现的淋漓尽致,毫发毕现。
现实生活中,一些渴望由地下情人转为正房的女人,一直活在男人营造的甜蜜世界里,但一腔热血终归修成正果者还是为数甚少。剔除其他因素外,这样的男人不是不爱她,不是不娶她,因为在男人的心目中,情人哪怕再可爱,哪怕再优秀,哪怕比老婆强百倍,但男人并不会因此而与黄脸婆分道扬镳——当然并非没有想过要与老婆离婚或分开——可依男人的理性和对未来的评判等综合考量——老婆在其心目中始终有着牢不可破的地位。
  
  在这样的一种现实环境下,恰恰相反,女人主动提出离婚的比率之高往往远远胜过男人,相比之下女人的绝情之名的由来也不是空穴来风,因为一个女人真的不爱一个男人甚至提出离婚时,往往就没有机会回头了,而男人却有很大可能性回心转意。由此可见,真正心软的柔情的专情的不是女人,而是男人!——男人的不容易男人的艰难男人的泪水只有自己深藏心中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男人是个重视感情重视婚姻重视家庭的人,他们更爱自己的老婆,而根本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喜欢什么“狐狸精”或是什么情人——因为未来的生活对男人更重要。当然,林言同志也不会完全否认男人的花心和不忠,但花心和不忠并不能表明他不爱自己的老婆,并不意味着他要抛弃老婆,并不表明他要与老婆离婚,当然也并非就是要与情人或小蜜天长地久。换言之,男人是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原则性的东西能够把握到位,关键时刻不糊涂。
反观女人,甭看她们平时一本正经,凛然不可侵犯,谁要说几句不敬之言,必怒目而视,严词呵斥,可一旦如果有了外遇有了情人,她会奋不顾身地投到情人的怀抱,比对老公还亲热百倍,相见恨晚,甚至还不如男人在外面风流过那样回来对老婆多少还有点愧疚之情,而女人却不大会想的太多,她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哪怕老公对她疼爱有加,她也不会心存感激,反倒对老公的关心嗤之以鼻,厌烦无比,“最毒不过女人心”一说也绝对不是耸人听闻。现实中,女人抛夫弃子,抛家弃小的活生生的事例绝对比男人多的多,所以,有时候女人丑恶的嘴脸常常比男人更恶心更卑鄙更无耻。
  
  如果说男人爱情人是逢场作戏的话,女人爱情人就是货真价实的付出;如果说男人更爱老婆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女人更爱老公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