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职是从原先岗位调到较低的岗位。在内部人员流动中,降职出现得最少,也是最难执行的流动。岗位变动中,往往是易升难降。升迁被看作对工作成绩的嘉奖,甚至工作时间长了,晋升也成了一种必然,是很容易被接受的一个事实。但是如果听说某人被降职,第一反映是他一定犯了严重的错误,因为一般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扣薪等解决。在众人的眼中,降职必须有过硬的理由。对于被降职者而言,则是重大的打击。人有一种特性,当拥有某种东西后,就认定这种东西是自己本该具有的,一旦突然消失,就难以接受。职位也是一样,当拥有后再撤消,心理上会有严重的失落感。因此,职位一般是只升不降,企业也尽量的不以降职作为惩罚。降职的困难很多,企业也不愿使用,但是降职又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首先,作为企业,有奖必有惩,如果只奖不惩,则制度不健全。奖励可以激发人们更大的工作热情,但是不能惩罚人们的工作失误。如果员工不求上进,不想通过努力获得更大的收获,没有惩罚制度的企业对他就没有一点办法。惩罚的作用是杜绝后进行为,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斯金纳(B.F.Skinner)提出强化理论,认为人的行为受到外部环境的刺激和控制,可以通过正强化鼓励正确行为,通过负强化抑制错误行为。企业负强化的方式很多,有间接批评、当面批评、公开批评、警告、记过、罚款、减薪、降职、开除等。作为惩罚体系,没有降职则显得不完善。其次,降职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当员工犯了比较大的错误时,开除显得可惜,而其它的惩罚手段又显得过轻,可以对其降职。评价错误不仅是因为其危害较大,还应考虑这种错误是不是说明该员工不太称职。如果让一个不称职的员工继续留在原先的岗位工作,他很可能还会犯下更大的错误。为了杜绝错误的再度发生,趁早让他离开这个岗位,是明智之举。因此,降职是一条必要的流动途径,可以警示员工,还可避免更大的损失。在采取降职手段时,企业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首先,这个政策必须服众。如果企业没有特别的理由让某人降职,会令其他人不理解。人们都有广泛的同情心,认为企业是强者,员工是弱者,企业没有足够的理由惩罚员工,会激起人们的“义愤”。特别是中国人,一贯认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突然严罚一个基本合格的员工,会替其鸣不平。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人人自危,担心自己也会突如其来遭遇类似命运。所以,企业不但要有降职的理由,还应该通告员工,既让员工心中有数,又起到警示作用。其次,要做好被降职者的思想工作。曾经拥有,突然失去,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曾经的下属变成同事,相处起来难免尴尬。朋友、亲人产生质疑,影响了平日生活。刚刚被降职时,极不适应,内心有创伤。此时,很可能对工作失去信心,变得颓废。企业要理解员工的变化,和他进行沟通,让他明白降职是一种必要的惩罚措施,但并不意味着对他本人否定。鼓励员工继续努力,将来还有更多晋升的机会。降职是必要的处罚手段,但是不要轻易使用。如果企业一旦使用,要做好相应工作,尽可能降低降职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