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团执行系统专家孙军正
第一条:为贯彻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发展战略,加强集团及下属各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性,促进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年度经营计划是集团加强资源宏观管理、调控投资规模、实现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管理措施,是保证集团资产运营安全、经营管理有序、效益稳步提高的重要手段,也是考核各级管理者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年度经营计划包括集团和下属各公司及部门两级,集团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控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董事长负责审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听取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结果。
第五条:总裁负责审核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并负责向董事长提交需要审批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
第六条:企管中心是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各计划单位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并负责编制集团年度经营计划。
第七条:企管中心是年度经营计划执行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各计划单位计划执行情况,并负责编制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
第八条:各公司是集团的二级计划单位,各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九条:集团各部门是集团的二级计划单位,部门总监是本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提出,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三章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容
第十条:年度经营计划内容不仅包括目标,而且应该包括制定目标的主要依据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以及完成计划的风险分析,预测影响计划执行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拟出相应的应对办法。
第十一条:年度经营计划的主要目标要按季度进行分解,必要时还应该按月度进行分解。
第十二条:集团的年度经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业务经营目标(产量);
(二)工程建设计划;
(三)财务(投资、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四)费用计划;
(五)网络建设和改造计划;
(六)人力资源规划和员工培训计划;
(七)公司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八)资产盘点计划;
(九)部门费用计划;
(十)薪酬和福利成本总额计划;
(十一)公司员工招聘计划;
(十二)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十三)各公司业绩考核计划;
(十四)部门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十五)企业文化建设计划
(十六)后勤设施投资和改造计划;
(十七)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十八)其它工作计划。
第四章 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第十七条: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战略规划、上年经营实际情况、本年的经营环境。
第十八条:各公司(部门)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企管中心提交本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各公司(部门)应该根据上年经营实际情况和本年的经营环境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以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九条:企管中心根据集团的战略规划和各公司(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各公司(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各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并于每年10月25日前向总裁提交。
第二十条:总裁于每年11月5前完成对各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审核工作,并负责提交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于每年11月20前完成对各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审批工作。
第二十二条:必要时,董事长召开办公会议,各公司总经理、部门总监均列席会议,参与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讨论和审议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部门)根据董事长的审批意见,于每年12月5前完成各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编制工作。
第二十四条:企管中心根据各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于每年12月10前完成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编制工作,并存档。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于每年12月15前完成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审批工作,企管中心根据董事长决议编制出年度经营计划(决案),并将年度经营计划(决案)发送至各公司(部门)。
第五章 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企管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年度计划执行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在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计划与实际情况出现明显不符时,企管部可以提出年度经营计划调整议案,经由总裁审核,并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企管中心要经常性了解和考察各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帮助各公司更好地完成年度经营计划。
第二十九条:企管部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二级计划单位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8日前将本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向企管中心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企管中心综合各二级计划单位提交的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日前,编制出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向总裁提交。
第三十一条:总裁负责审核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向董事长提交。
第三十二条:董事长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召开一次经营计划分析例会,讨论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分析经营实际和经营计划产生偏差的原因,并商议纠正偏差的措施。
第三十三条:各公司经理、集团各部门负责人列席董事长召开的经营计划分析例会。
第三十四条:企管中心根据经营计划分析例会的会议决议,编制成各二级计划单位年度经营计划纠正措施,并发放到各二级计划单位。
第三十五条:各二级计划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纠正措施,确保年度经营计划的全面落实。
第三十六条:各公司和集团各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是企管中心考核各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企管中心起草和修订,经由董事长审批后发布。
第三十八条:各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企管中心审核、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企管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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