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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军正:组织管理中的“负责”与“问责”
2016-01-20 115298

“负责”一词,指的是“主动担负某种责任”,是一种个体的职业行为。而“问责”是指“对错误行为的追究”,它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管理行为,而“被问责”则是一种被动的“负责”行为。在组织管理中,“负责”一定要占主流,而“问责”则应该是当做一种辅助的管理手段,二者之间的比例以9:1较为适宜,否则的话,这个组织基本上可以寿终正寝了。

  “负责”是文化问题,健康的企业文化能使每一个人都自觉地去承担责任;而“问责”却是制度问题,也就是说,上司必须依据“问责制度”对每一个下属的失职行为进行“问责”,下属也必须接受“问责”并主动改善。可以说,“负责”一定是先由“问责”开始的,没有“问责”就一定不会有“负责”,只有经历过问责的约束之后,一个人才有可能养成“负责”的习惯。

  有职必有责,失职必问责,这是维护组织健康发展的基础前提。在职场中,一个人要是“不能负责”大多就是能力问题,而要是“不愿负责”就一定是人品问题了。而要是人人都不愿负责,处处都没有人负责,就一定制度和文化出了问题。同样,一个“不去问责”的领导肯定也是不称职的,因为他会任由问题在组织里边泛滥,最后成为组织的灾难。

  一个人人“主动负责”的企业文化才是健康文化,一个处处需要“上司问责”的企业,文化肯定是落后的。一个常常“被问责”的下属基本上是应该尽快淘汰的,一个错误百出但却“无人问责”的企业,管理者一定是无能的;而一个问责不及时、不公平的上司,人品也一定是有瑕疵的。这种企业这些人基本上已经是病入膏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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