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运行,为企业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满足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便于对其投资人力资本开发成本进行分析。
第三条 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个人竞争力。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第五条 本培训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培训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企业组织员工培训的目的在于配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逐步提升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素质和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品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把企业打造成学习型组织。
第六条 组织、实施员工培训必须遵循的以下原则:全面化、系统化、灵活化、针对化、专业化。
第三章 培训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总经理工作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第八条 总经理工作部为公司培训主管机构,总经理工作部在年度初期需到各部门进行培训调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第九条 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应定期向总经理工作部提交部门培训需求和内部培训计划,并积极配合总经理工作部开展培训工作并进行培训管理。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第十条 加强岗前培训,对各部门要求根据各岗位岗位说明书准备并组织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 对于晋职晋级、调岗的员工,到新岗位上要有三个月的培训期,培训期结束后向总经理工作部上交工作总结,经领导审阅后正式上岗。
第十二条 制定各类培训计划需要包括:
1、培训制度
2、培训内容
3、岗位职责
4、干部要求
5、财务、物资、质量体系等配套工作知识
6、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
7、培训、上岗考核方式、方法
第十三条 总经理工作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2、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培训教材的购置和保管;
5、培训讲义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材料的制作分发;
6、对外部培训师的选聘、内部培训师的培养和选拔;
7、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与培训员工的管理;
8、培训计划、培训报告、培训报表、培训总结等的搜集、汇总、整理归档;
9、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10、各部门内部培训的管理,协调与调度。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的制定;
2、积极配合总经理工作部实施培训工作;
3、本部门培训工作总结与资料汇总、整理和归档;
4、本部门员工岗前、岗中技术培训及其考核;
5、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和呈报,按时上交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第四章 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 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由专人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六条 培训计划种类: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临时性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 制定培训计划程序:
1、由各单位由专人负责填报《培训需求申请表》,报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备案;公司高层领导可根据公司发展向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培训要求。
2、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公司整体人力需求状况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八条 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下月的《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并备案。
第十九条 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公司培训计划和具体培训方案,并对整体培训计划负责,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二十条 月度培训计划必须提前十天报相关领导审批;临时性计划必须提前七天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五章 培训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新员工培训内容:
1、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未来规划。
2、企业文化的培训。
3、公司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及员工薪资福利等。
4、岗位职责及企业操作流程培训。
5、生产一线参观。
6、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二、在职人员培训内容:
1、企业精神、文化和规章制度培训。
2、管理、营销、技术知识以及技能的提升培训。
3、程序文件、质量意识培训。
4、各岗位工作程序、工作技能规范、基础理论知识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公开课)两种。内部培训方式注意包括:讲座、录像、在线学习电子书等。
第二十三条 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学习资料反馈到总经理工作部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
第六章 培训考勤与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 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第二十五条 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员工培训时,须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培训记录表由总经理工作部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于开课前一天交总经理工作部备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申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八条 能持续、高效地参加公司所组织的年度培训的员工,年度考评、提升、加薪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九条 员工参训期间,未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其培训缺勤课时以矿工论处。
第三十条 参训人员上课时务必关闭手机铃音,做好听课笔记。
第三十一条 专业培训若设计实际操作,员工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
第七章 培训时间保证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工作性质和要求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训时间标准;其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每年必须保证60小时的学习时间;中层管理人员、中级技术人员每年必须保证50小时的学习时间;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必须保证30小时的学习时间;
第三十三条 公司将采取各种方式,保证每位员工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时间之余充分的学习时间。各单位应根据培训时间和内容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
第三十四条 由总经理工作部每月定期对各部门《培训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为了建立我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的开展全员培训及加强部门培训力度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用人部门推荐,总经理工作部考核其资历、教案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人员。
第三十七条 内部职工担任兼职培训讲师(以下称:内训师),向其他职工传授理念、知识和技能,是企业内部知识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加强内部培训方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从而增强单位的竞争力。
第三十八条 内部培训师的选拔原则:所有集团正式员工都是内部培训师的选拔对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第三十九条 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第四十条 选拔的标准与条件:
1、在某一领域/专业有特别经验、认识、体会。
2、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
3、普通话流利。
4、热爱培训工作并具有帮助同事成长的心意。
第四十一条 选拔程序:
1、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
2、本人提交申请并附主讲课程设计大纲;
3、单位负责人就主讲内容的知识能力提升评价意见;
3、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各部门人员数量、申报人员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审核确认;
4、在部门培训中参加培训,试讲。
5、通过以上步骤,确认为资格培训师。
第四十二条 晋升条件:资格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晋升为中级培训师。
——具有10次以上实际培训经历
——历次培训评价中超过60%良好以上。
7、中级培训师具备如下条件晋升为高级培训师。
——具有超过10次以上中级培训师实际培训经历(每次受训人数为在20人以上)
——历次培训评价中超过75%良好以上。
第四十三条 通过内部培训师的选拔的员工,总经理工作部将以聘书的形式正式聘请成为公司培训师。
第四十四条 培训师的待遇
1、公司将员工被聘为内部培训师的事项记入员工档案。内部培训师优先获得外部培训机会、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
2、公司将按照以下标准向内部培训师支付培训报酬,非工作时间按双倍计算(不计入调休):
资格培训师:30元/小时。
中级培训师:50元/小时。
高级培训师:80元/小时。
内训师的授课费经总经理工作部考核合格,统一报发。
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
第四十五条 内训师的工作职责:
1、配合总经理工作部、各部门开展培训工作;
2、开发课题、撰写讲义,留总经理工作部备案,且定期改进;
3、根据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4、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考查、出卷、评卷工作、后期跟进、答疑等工作;
5、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总结、对培训方法和课程内容提出改进建议,协助总经部不断完善培训体系;
第四十六条 总经理工作部对内训时授课情况进行抽查、跟踪与考核评估。
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工作部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主要通过对受训人员访谈、问卷、抽样打分等方式进行考评,对于公司优秀的内部培训师,年终授予“优秀培训师”称号、予以奖励并计入档案作为今后晋职晋级的考核依据;对于考评不合格的内训师,初级讲师将被解聘,中高级做出降级处理,待进一步培训后再次申请高一级别的内训师资格。
第四十八条 总经部对内训师评审起最终监督和决定作用,为能够掌握更详细的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考核依据,同时也为总经部进一步开发讲师能力奠定基础。
第九章 培训经费
第四十九条 公司实行培训费用部门分摊制度,即谁受益谁承担,谁参加谁承担。
第五十条 事业部经理负责审批本事业部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费用。
第五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按培训制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工作,培训费用实行专项报销;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培训费用使用情况及时分摊。
第十章 培训考核
第五十二条 培训考核是跟踪培训工作绩效的一种方式,从而便于对培训内容及方式进行适时调整;也是督促受训人接受培训的一种措施。确保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中劳动纪律、培训后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等。
第五十三条 公司所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应直接与员工奖惩挂钩,对员工培训出勤率及培训的效果作为晋级、晋职、提薪、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 培训考核的方式分为下列几种:
1、公司内组织的培训可由总经理工作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考核方式可采取考勤登记、现场抽查、书面考试、操作考试等。
2、送出外培人员,必须有培训效果证明,或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外培人员一周之内将培训总结交人力资源存档。
3、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取得资格后,才能上岗。
4、各单位举办的培训活动,由各单位负责人考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监督实施,不定期进行抽查。
5、凡公司送出外培人员,培训费用在3000元以上者,提出辞职,须相应地赔偿公司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受训一年内辞职,赔偿全部费用的80%,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内辞职,赔偿60%,二年以上三年以内辞职,赔偿40%。
第十一章 培训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本培训制度建立公司员工培训档案,记载员工每次培训成绩和培训履历,并予以保存。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管理职责如下:
1、定期搜集、同级、整理和归档培训材料;
2、定期对培训档案进行检查、保证安全性和完整性;
3、做好培训档案保密工作。
第五十六条 培训档案分类:
1、培训出勤登记;
2、培训计划、方案;
3、参加培训内容、次数及经费;
4、培训考核成绩;
5、培训效果反馈、培训总结;
6、外训笔记、培训记录、培训课件材料;
7、特殊岗位及人员档案。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五十九条 本培训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