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赏罚是军队管理中“砺士”的一种艺术。赏和罚,是古今中外将帅治军的两个重要的手段。古代军事家说:“善治军者,赏罚有信。赏不避小,罚不避大。”中国军事史上,宋代的岳家军、明代的戚家军,都是由于赏罚严明,才使得部队不畏强敌,勇敢善战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也一向注重善用赏罚,通常是根据战士的表现来进行。通过赏罚,通过表扬先进,惩罚违法违纪,达到鞭策后进,吸引人心、树立权威的目的。
王震将军在建设新疆的时候,有一次去石河子察看地形,饿得饥肠辘辘,几乎走不动路了,于是走进兵团一个连队的伙房里。正巧连队改善伙食,他端了一碗肉,抓起个馒头就吃。连队炊事员一看就急了,抄起一根木棍就打在王震的胳膊上。后来当得知被打者就是司令员时,炊事员吓坏了。而对于这种情况,王震先是还表扬了炊事员责任心强,是一个合格的好战士;后是批评炊事员打人不对,并劝告年轻气盛的他遇事不要那么急躁。
三国时期,蜀汉宰相诸葛亮命令马谡率领精兵防守街亭要塞,和北方的强敌魏国对峙。后来,马谡因为轻率出兵会战,结果导致严重的失误,不仅街亭失守,蜀军还差点儿全军覆灭。幸好诸葛亮唱了一出空城计才转危为安。
依照军法,马谡因违抗军令而导致失败,应处斩刑。但马谡是诸葛亮一生中最喜爱的部将,杀了他诸葛亮是非常不忍心的。可是,诸葛亮心里十分清楚,马谡所犯的过失已经严重到动摇蜀汉根基的地步,如果处理不当,不仅民心士气无法维持,自己也会失去威信,将来也无法带兵了。于是,诸葛亮痛下决心,挥泪把马谡斩首示众了。
这个典故,就是成语“信赏必罚”的来源。
“信赏必罚”自古以来即是领导者用人、带兵的不二法则。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只有切实做到有功劳的一定要奖赏,有过失的一定要惩罚,团体的纪律才能获得有效的维护,团体中的每一个人也才能尽心尽力地去工作。相反,没有做到信赏必罚,任何人都放心大胆地胡作非为,那么整个团队纪律及秩序都将会遭到破坏,整个团队就会失去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