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爆发不久,陕甘宁边区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恶性案件。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为了逼婚,杀害了年仅16岁陕北公学的女学生刘茜。
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经历过艰苦卓绝的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负过伤,流过血,还曾经在带领一个营消灭了敌人一个团。为此,很多人动了侧隐之心,认为黄克功既是功臣,又是战将,应该让他戴罪杀敌,将功赎罪。
毛泽东在得到消息后,久久没有说一句话,他一边抽烟,一边踱步,足足有三个小时……然后,他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此案的审判长雷经天写了一封信,表示必须处死黄克功,并要求在宣读判决时宣读这封信。
毛泽东在信中写道:“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前车之戒。……”
要将从井冈山就跟随自己干革命的红小鬼送上断头台,毛泽东当然心痛。因此,写完信后禁不住当众泪流满面。据说,毛主席当众流泪只有两次,另一次是自己的儿子牺牲在朝鲜战场上。
无独有偶,在此事之前,国民党也发生了张灵甫枪杀妻子的事件。但因为张灵甫在蒋介石嫡系胡宗南部下任团长,因此,即使面对极大的民愤,蒋介石也没有处置张灵甫,等风头平息之后,仍然让他当团长。
同样是一员猛将,同样是犯了杀人之罪,但黄克功与张灵甫的命运却迥然不同,由此反映了解放军与国民党在带兵水平上的差距,也是解放军战胜国民党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