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请各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二条 住宿标准:一般人员外出住宿费不得超过120元/天•人,部门副经理、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三星级宾馆,副总经理以上干部住宿标准不得超过四星级宾馆。
第三条 普通员工交通费标准:乘坐火车硬卧以下,如确需乘座飞机的,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乘出租车应说明事由,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 补贴标准:在宁波市区外出差(除老三区外)用膳的,当天来回补贴10元/天;在外住宿伙食补贴30元/天。已享受公费、餐费及会务费的不再补贴。
第五条 营销人员差旅费用标准由服饰公司另行规定。
特别说明:
⑴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孙老师根据多年的管理及培训经验,将红色精神与西方管理巧妙结合,将理论性、实践性与趣味性相结合,讲解深入浅出,演绎通俗易懂。
⑵邀请孙军正老师授课或代理孙老师课程者可直接联系他的助理(登陆:“中华讲师网”,打开“联系方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