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目的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规范归口管理部门的业务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
计算机信息系统归口管理的业务一般包括:信息系统开发、变更和维护等工作。
第3条 信息系统开发归口管理
1.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包括自行设计、外购调试和外包合作开发。
2.在开发信息系统时,应当充分考虑业务和信息的集成性,优化流程,并将相应的交易权限嵌入到系统程序中,预防、检查、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确保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3.信息系统开发业务由信息部信息系统开发主管负责,上级主管领导为信息部经理和信息总监。
4.信息系统开发必须经过正式授权。具体程序包括:
(1)用户部门提出需求;
(2)信息部经理和信息总监进行审核;
(3)总经理和董事会(超过100万元的项目由董事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由信息部进行开发;
(4)系统分析人员设计方案;
(5)程序员编写代码;
(6)测试员进行测试;
(7)系统最终上线;
(8)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维护。
第4条 对于外包合作开发的项目,应加强对外包第三方的监控。
第5条 外购调试或外包合作开发等需要进行招标的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应按照招标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招标。
第6条 信息系统变更归口管理
信息系统上线后,发生的功能变更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具体程序参照信息系统开发业务。
第7条 信息系统维护归口管理
1.倡导采用预防性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持续运行。常见预防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检测、设立容错冗余、编制应急预案等。
2.信息系统的日常检测由信息部维护主管负责,上级主管领导为信息部经理和信息总监。
3.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由信息部维修主管制定维修方案,交由信息部经理和信息总监审核与审批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4.信息系统发生紧急情况,应由信息部维修主管制定紧急预案,交由信息部经理和信息总监审核与审批后组织人员实施。
第8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第9条 本制度配套办法由信息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10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