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资源,规范存货预算编制工作,有效控制存货费用支出,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权责单位
1.仓储部负责存货预算的编制工作。
2.财务部负责存货预算的协调、平衡工作。
第3条 年度存货预算编制程序
1.每年12月15日前,仓储部经理依据公司下发的预算目标,组织编制《存货预算草案》,提交给财务部。
2.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整理、平衡存货预算,形成《存货预算方案》,然后提交预算委员会审核,由总经理审批。
第4条 月度存货预算编制程序
1.月度预算要求在每月30日前,由仓储部经理根据年度预算目标和本期完成进度,拟订下月份指标,向财务部提交部门《月度预算草案》。
2.由财务部负责组织整理、汇总《存货预算草案》,形成《月度存货预算方案》。
第5条 临时存货预算编制程序
1.临时存货预算是由特殊项目或接受某项临时交办任务的负责人,根据管理需要提出某一时期或阶段的存货预算。
2.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其直接上级和财务部负责审查,具体指标按审批权限批准。在审批权限以外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
第6条 仓储部必须根据公司规定的预算编制及其操作要求,及时编制、上报、下达规定时期的预算,并接受考核。
第7条 本细则由仓储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