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手册前言
(略)
二、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略)
三、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略)
四、试用员工绩效考核和转正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试用员工的考核及转正管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一般来讲,入职不满一周的试用员工不必参加当月绩效考核。其他试用期员工均应由部门主管对其进行月度绩效考核。
2.经考核,试用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如连续两个月的绩效考核等级为“需要改进”或当月绩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部门主管有权向上级建议终止与该员工的试用合同,经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后,由部门主管负责向该员工传达解聘通知,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3.试用期内所有月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在试用期结束前10天左右,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所在部门,部门主管对该员工试用期内综合工作表现和业绩出具书面报告及转正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主管副总批准。
4.试用期内有重大突出业绩、或连续两次月度考核等级为“较好”或一次“杰出”的,部门经理可以向主管副总申请对该员工提前转正。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对该员工进行360度考核。考核通过的,可以提前转正,否则延至下月再进行考核。
5.试用期内有一次月度考核等级为“需要改进”及以下等级的、或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不得提前转正。
6.试用期内员工必须有突出业绩或者一贯保持最佳的工作表现,部门主管方可向上级申请提前转正。
五、技术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为保证出差在外的技术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成本费用的控制,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所有技术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办法执行。
2.技术人员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批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无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5.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若长时间出差在外,应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公司规定的相关在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的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的签约宾馆,费用按下表的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住宿费应凭正式的发票报销,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具费用明细。
6.伙食费规定。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的标准包干,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7.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4)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车辆,费用分别按30元/人/天、20元/人/天的限额实报实销。
(5)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需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需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予以报销;超过200元的,应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8.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鉴于工程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下表中的月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
9.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以下标准享受出差待遇: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2)员工返回自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行政部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4)出差到本公司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5)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当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开发计划》编制要求
(一)目的
编制《项目开发计划》的目的是用文件的形式,把对于在开发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开发进度、所需经费预算、所需软硬件条件等问题做出的安排记载下来,以便依本计划开展和检查本项目的开发工作。
(二)《项目开发计划》的主要内容介绍(具体如下表所示)
七、项目开发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一)编制《质量计划》
1.《质量计划》是质量体系在项目中的具体实施方案,是质量策划的文件性结果。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策划阶段根据项目的规模、目标、开发周期等情况,组织人员编制《质量计划》。
3.《质量计划》一般包括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活动的职责与权限、项目开发过程中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二)过程评审
1.为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项目开发过程中应对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主要通过过程评审实现。
2.过程评审的组织形式可采用会议或会签的方式进行。
3.根据各阶段的重要性或关键性,过程评审由不同评审参与人员完成。
4.评审的具体内容参照各相关过程的程序文件执行,如需求分析阶段的评审按照《需求分析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设计阶段的评审按照《开发设计程序》的有关程序进行。
5.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记录评审过程,对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评审记录可以以《评审报告》或《会议纪要》的形式体现。
(三)报告制度
1.项目开发过程中,除了需要完整的技术文档和业务文档外,还需要有一些其他的管理文档,标志了项目的进展、状况和动态,以便项目控制主管对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
2.管理文档包括项目状况报告(如项目情况周报、项目阶段计划和报告)和会议纪要等。
3.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要于每周一将自己的《员工工作周报》提交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据此填写《项目情况周报》,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送项目总监。
4.项目各阶段的管理文档由项目负责人于项目阶段结束的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回上级主管。
八、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一)目的
1.为了保证公司售出产品良好运行,确保用户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凡公司售出的产品,均按本办法执行。公司员工或项目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办法。
(二)交付
1.交付总体规定。
(1)合同签定后,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交付,其中包括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提货方式等。
(2)公司主管人员应严格执行合同,及时和买方联系。
(3)当以上情况发生临时变化时,应与买方进行确认并进行记录;然后将确认结果向负责相关业务人员交办,以免买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用户自提。凡合同签约为买方自提方式的,公司主管人员应提前15天向买方发出《提货通知单》。当到期买方未能提货时,公司主管人员应电话联系,并确认买方提货时间,以确保买方及时提货。
3.卖方代办。凡签约为卖方代办方式的合同,公司主管人员应于发货后48小时内以传真或E-mail的方式通报买方,应明确货运方式、到达火车站/机场/码头、发货单位、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以确保买方及时提货。
(三)工程施工
1.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我公司主管人员应及时与买方联系,确认施工计划,并积极和买方一道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工程施工计划。开工前,公司主管人员应将工程施工计划通报买方并确认开工条件、开工时间、双方开工准备内容等。当具备工程施工计划实施条件时,马上开工,并按计划,确保工程各阶段的进度。
3.安装开通。公司主管工程人员应及时将安装开通情况向公司和买方通报,当遇到未列入计划事宜时,应及时和买方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凡属公司范围事宜,公司主管人员应及时解决,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4.工程督导。当工程由用户或第三方(双方认可)施工,由公司派员进行工程督导时,工程督导人员不得擅离现场,并将工程情况及时向买方和公司通报,且有书面记录,以便工程保质保量按工程计划完成。
5.工程验收。公司主管工程人员当施工结束、系统运行后,应根据合同约定提请工程验收,并应及时提供相关文档,特别是验收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确保工程售后服务的需要。
(四)保修
1.为了确保用户利益,对售出产品提供保修服务,公司主管人员在保修期应每月至少一次询问用户设备工作情况,并进行记录,且随时接纳用户询问,在用户档案中记录,做好用户设备保修工作。
2.免费保修。公司售后服务主管人员,对保修期设备,每年做一次用户访问,并应有文字记录,用户认可。在保修期内,凡属正常损耗的部件(而非人为损坏)。应予以免费调换,且使系统恢复原有性能。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公司负担。
3.免费升级。公司售后服务主管人员应及时了解公司产品升级换代情况。当某系统软件版本升级后,应对公司售出的相关系统进行软件升级。应及时按用户档案记录情况,通知相关用户进行软件升级。若用户提出特殊要求,则不能列入该范围,而应另签补充协议。
4.有偿服务。已过保修期或在保修期中非正常损坏的部件或用户提出特殊需求的改变,均属于有偿服务范围。公司售后服务主管人员应和用户协商,另外签定补充协议或增补合同。
(五)技术培训
1.为了使用户更好地使用本公司开发的系统,技术主管人员应安排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制定用户培训计划,并和用户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场地、时间等。培训时,应严格按培训计划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并指定培训老师,按时间表进行培训。
2.现场培训。工程安装开通后,工程主管人员应按培训计划,安排现场培训。应尽量使参培人员达标。培训后应有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记录,一式二份。用户、公司主管培训人员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
3.培训班。根据用户要求在工程前或工程后安排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应符合合同中的人员素质要求。经培训的人员结业时应颁发结业证书,并将培训文档纳入用户档案。
(六)服务承诺
公司售后服务主管人员,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公司“用户至上、信誉第一、诚信为本、让用户满意”的服务方针。我们对用户做如下承诺。
1.服务响应时间。我公司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即凡用户提出的问题,一律在2小时内做出应答。公司设有24小时服务热线,联系人分别为×××、×××。
2.远程维护。当用户提出问题后,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应立即进行远程维护服务。
3.现场维护。当售出的系统需进行现场维护时,售后服务人员在与用户确认后,应于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服务。
4.办事处。为了保证售出系统良好运行,在较远地区(上海、广州、武汉、重庆、西安、乌鲁本齐、哈尔滨等)设立办事处负责售后服务。
九、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
(一)病毒防护
1.基本要求。
(1)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2)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办公室电脑管理员负责。
(3)任何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4)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5)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6)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7)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8)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行政部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计算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行政部起草防病毒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的专业人员,依上述防病毒计划按时检测,填写检测记录。
(4)由总经理委派专人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1.基本要求。
(1)除负责计算机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2.监管措施。
(1)各部门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细则
1.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凡是发现:电脑感染病毒、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盗用他人密码或者泄露自己密码给他人、离开计算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设备的,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行政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十、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一)目的
1.本办法严格依照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而制定,以此来规范奖励行为,更有效发挥其激励作用。
2.通过有效实施本办法,以最大限度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褒奖先进、鞭策后进、提高整体凝聚力。
(二)奖励种类
1.《员工手册》规定的“嘉奖”、“记功”、“记大功”、“突出贡献奖”、“先进工作者”的奖励,依照手册中规定的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本办法在《员工手册》所规定的奖励基础上,增设“合理化建议奖”及“伯乐奖”。
3.合理化建议奖。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领导研究认为应奖励的或经采纳收效显著的。
(2)针对公司经营及管理现状提出批评性意见,经公司领导研究认为应当奖励或经采纳收效显著的。
(3)合理化建议奖的奖金一般在100~300元左右。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
4.伯乐奖。为公司引进人才,经实践证明能出色胜任本职工作的,对引进人或考评人给予的奖励;“伯乐奖”的奖金数额100~300元,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奖金数额的,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
(三)奖励的提启与报批
1.针对个人的奖励,由部门负责人提启并上报,由总经理批准。
2.针对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的奖励,由经理办公会议提启,经认真研究讨论,并形成决议。年终奖励、总结性表彰的决议,由经理办公会议提启,报董事会批准。
(四)奖励的表彰及发放
“合理化建议奖”、“伯乐奖”的奖金部分当时发放,并在最近的季度或年度奖励表彰会上公布决议。
十一、修订、解释与生效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