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略)
二、公司概况
(略)
三、职业道德与行为守则
(略)
四、行政与人事管理制度
(略)
五、服装设计开发控制办法
(一)设计开发策划
设计部根据业务部下发的《服装效果图申请表》,编制《设计开发计划书》,经设计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二)设计开发输入
根据《设计开发计划书》的分工,由各阶段负责人开始收集或整理有关资料,如收集相关的产品技术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设计师负责整理汇总形成《设计开发输入一览表》,经设计部负责人确认输入的内容是否清晰、完整,严禁存在模糊的内容。
(三)设计开发输出
1.根据《设计开发计划书》划分的阶段以及《设计开发输入一览表》,将各阶段的输出结果由各阶段负责人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设计开发输出一览表》,经设计部负责人确认后归档保存。
2.设计师根据《服装效果图申请表》的要求制作图纸,编制物料清单,提供采购的输入信息。
(四)设计开发评审
1.根据《设计开发计划书》的阶段划分,对设计开发的输出结果(效果图)经阶段负责人审核后,由设计部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由设计部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外聘专家进行会议讨论,评审是否满足该阶段设计输入的要求,评审的参与者必须包括该阶段的设计开发负责人或其成员。
2.评审的方式可以采取开会讨论形式,也可以采取相关人员审核传阅等方式,确保设计开发输出满足开发设计输入的要求。
3.对于评审所发现的问题或意见,由该阶段的设计参与人员负责记录整理,形成《设计开发评审记录》,经设计部负责人确认后执行评审意见。
(五)设计开发验证
1.根据《设计开发计划书》的阶段划分,针对设计开发评审结果由设计部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如业务部、技术部)一起验证,验证结果由设计部负责人负责整理,形成设计开发验证记录。
2.对于制作的图纸在必要时也可以委托客户验证,业务部负责跟踪验证结果并及时反馈给设计部,客户验证结果后直接在图纸上签名或加盖公章表示认可。
(六)设计开发确认
1.对于通过设计开发验证确认的图纸,由设计部负责将“工艺单”送至厂部制作纸板和样衣(必要时),若需要采购相应的材料可执行《采购控制程序》和“物料清单”的有关规定。
2.厂部板房根据设计部的要求进行打板,制作产前板,经板房负责人批准后作为制作样衣的技术依据。
3.厂部生产车间根据产前板及设计部的技术要求制作样衣,经厂部品管检验合格后,转交业务部交给客户确认,客户应在样衣上签名或加盖公章表示认可通过,检验不合格的样衣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样衣确认通过后,厂部要根据“工艺单”进行生产。
(七)设计开发更改
1.对于设计开发评审、验证、确认所引起的设计开发的更改,由当时评审记录人进行整理,形成修改记录,经设计部负责人审核、设计部负责人批准,下发给相应的阶段负责人进行更改。
2.对于更改后的结果重新依据上述规定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
六、裁剪工序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投产前,裁剪工应严格执行“五核对”、“八不裁”要求,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把好裁片质量关。
(二)“五核对”
1.核对合同编号、款式、规格、批号、数量、型号和工艺单。
2.核对原辅料等级、花型、倒顺、正反、门幅和数量。
3.核对样板数量是否齐全。
4.核对原、辅料定额和排料图是否齐全。
5.核对辅料层数和要求是否符合技术文件(标准)。
(三)“八不裁”
1.辅料没有试验缩率的不裁。
2.原、辅料等级档次不符合的不裁。
3.原料纬斜超规定的不裁。
4.样板规格不准确或组合部位不合理的不裁。
5.色差、疵点、污、残超过规定的不裁。
6.样板不齐的不裁。
7.定额不明确、门幅不符或超定额的不裁。
8.技术要求和工艺规定没有交代清楚的不裁。
(四)严格执行八项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顺毛、顺色、顺光作为正面的规定。
2.严格执行拼接规定。
3.严格执行互借范围规定。
4.严格执行色差、疵点范围规定。
5.严格按工艺规定执行对条、对格规定。
6.严格执行辅料、排料、节料、开刀、定位和编号的技术规定。
7.严格执行电刀、电剪等工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定。
8.严格执行文明生产规定。
七、缝纫工序质量管理办法
缝纫工要严格执行以下技术操作规定。
1.严格执行各部位推、归、拔、定型和熨烫的技术规定。
2.严格执行各部位缝头大小的规定。
3.严格执行明针码、暗针码的规定。
4.严格执行有关部位的对称和互差规定。
5.严格执行对条、对格的规定。
6.严格掌握各部位色差、疵点的安放规定。
7.严格执行有关绣花、镶嵌、强补的规定。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9.严格执行文明生产规定。
八、不合格品控制办法
1.不合格品的来源
(1)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3)客户日常投诉发现的不合格品。
2.不合格品的分类
(1)严重不合格品,指产品的不合格项为产品质量特性中的重要特性(如缺袖、缺领),即不合格项影响到产品的使用功能。
(2)一般不合格品,指除上述严重的不合格品以外的不合格品,即不合格项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
3.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一般不合格品
①对于在原辅材料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由厂部品管员负责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描述不合格品的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交由责任部门处理。
②对于生产过程中厂部生产车间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由厂部生产车间自行返工处理。
③对于生产过程中厂部生产车间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原材料,由发现人依据《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标识“不合格”,通知生产车间主管确认,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的“不合格品事实”一栏,经厂部品管员确认属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后,转由责任部门处理。
④对于厂部物资贮存过程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标识“不合格”,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厂部品管员确认,属实后由厂部品管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责任部门后由责任部门处理。
⑤对于成衣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由技术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提出处理意见,返还厂部进行处理。
(2)严重的不合格品
①对于厂部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品由发现部门通知厂部品管员确认,属实后由厂部品管员负责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确定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交由责任部门处理。相应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并实施改进,厂部品管员负责跟踪和处理结果。
②对于技术部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品,技术部填写《修改通知单》及《修改内容单》提出处理意见转交厂部处理,同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描述不合格品事实,交由厂部分析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技术部负责跟踪处理结果。
4.对于不合格成品采取让步接受或放行时,必须经技术部确认后方可执行,必要时还要经过客户认可。
5.对于不合格原辅材料采取让步接受时,需由厂部品管员批准后方可执行。
6.上述所有不合格品返工后必须经各自管辖归口的厂部品管员或技术部依据《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进行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九、机器设备管理办法
1.凡属厂内所有的一切机电动力设备,都要实行验收、编号、使用、调发、移装、封存、报废和技术资料建立档案,统一管理。
2.严格执行设备的三级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能够正确使用,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
3.生产用的贵重及关键设备,要实行定人定机,专管专用;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
4.各车间、班组使用设备的调配,由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责,保证“三好”(使用好、管理好、维修好);车间与车间之间设备的调配,必须有设备科统一安排。
5.做好厂内设备的建账、建卡、统一编号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资料。
6.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设备日常维修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
十、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办法
1.根据办公室划分的卫生责任区指明责任人,标明责任人及主管的姓名。
2.生产车间、仓库等地方严禁喝茶水、吸烟、动用明火,以免弄湿布料和引起火灾。
3.保持地面、墙面清洁
(1)各车间应及时清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边角废料。
(2)各车间的地面上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3)各车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清洗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光亮。
(4)不得在墙面上涂画,墙壁上不许悬挂除公司标语、看板物之外的任何装饰物。
(5)及时清洁台案下的垃圾箱。
4.保持机械设备整洁干净。
(1)机械设备是指直接用于生产的缝制、裁剪设备及电脑、工作台、车间内部使用的运输工具及灯具。
(2)应经常清洁、擦拭所有的机械设备,保证设备表面干净无尘、无油污。
(3)操作台上的工具(如纸张、尺子、样板、登记表、面辅料及在制品)要做到排放整齐、有序。
(4)所有机械设备上不允许悬挂、张贴各种物品、纸张。
(5)机械设备经常保养,及时更换坏、旧灯具。
(6)用过的废旧有毒物品要按规定分类放置,定期回收。
5.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1)工作期间,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指定的工作服,并保证工作服的干净整洁。
(2)车间内任何位置(如机械设备旁、台案旁、窗台旁等)不许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经常擦拭门、窗、窗台,保持窗户明亮,窗台干净无尘、无污渍。
(4)保持车间地面清洁无尘,物品堆放有序。
(5)不得随意放置运输工具和挂衣用的车辆,不能影响消防通道的畅通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十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所有新进工人都要接受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后,获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能上岗。若发现有未受教育就上岗的,每发现一人,相关管理人员罚款200元。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3.对于车间或工厂内存在危及员工安全卫生和健康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需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罚有关管理人员500元,并责令其限期开展整改工作。
4.车间内外各个地方应保持清洁,生产垃圾应收集于垃圾车内,并定期清理,否则,对相关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罚款50元。
5.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保护装置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否则,对相关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罚款50元。
6.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的便利、安全,不妨碍消防器材的取用,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相关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罚款50元。
7.发生工艺、设备等事故时:
(1)直接经济损失在1 000元以下的,相关管理人员和责任人按实际损失的30%罚款;
(2)直接经济损失在1 000~5 000元之间的,相关管理人员和责任人按实际损失的50%罚款,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 000元的,除对相关管理人员和责任人按实际损失的80%罚款外,还要追究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8.发生重大工伤或死亡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在一年内重复发生同类事故,则直接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从重处罚,直到除名。
9.发生人身、生产、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从重处罚,直至除名。
10.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大小,必须于24小时内上报;若发现有不上报、谎报的,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发生重大事故的,加倍处罚。
11.发生伤亡事故时,要做到“三不放过”——找不出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同事不受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发生伤亡事故时,要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否则,一经发现,则对相关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罚款50元。
十二、门卫人员工作规范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岗接班,对管辖区域的安全负主要责任,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岗上不睡觉、不吸烟,不擅离岗位,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
2.门卫人员执勤时要认真负责,发现异常情况要果断处理,消除隐患,并向领导汇报,对未经批准进入管辖区域的任何人有权询问,并拒绝其进入管辖区域。
3.门卫人员要提高警惕,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保护公司财产。
4.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尽量避免与其他人员发生争执,问题难以解决时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5.文明执勤,门卫人员必须明确任务职责,严格控制出入人员,详细询问外来人员,做好登记。
6.外部人员来公司联系工作时需执工作证、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时主动交回会见人的签字登记单。
7.门卫人员要对出入人员携带的物品和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对出门手续不完备者有权查明情况,暂扣物品,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纪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情节严重和不听劝阻者可将情况记录,及时通报公司领导。
8.门卫人员上岗期间要认真负责,注意岗位形象,见到领导要热情礼貌。夜间要对重要部位严格细致的检查,对发现或发生的事情都要写在记录本上,确保万无一失。
9.严禁将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公司,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审批。
10.熟悉地形地貌和消防设施的分布及使用常识,遇到火灾及其他事故时,及时报告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及保护现场。
11.每天早上6:00点起床(分三班),7:00正式上班,晚12:00把门锁上。
十三、生效、修订与解释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