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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志伟:广州检疫局:部分类目无备案不能保税备货
2016-01-20 2972

9月18日消息,亿邦动力网最新获悉,日前,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局发放通知,对保税备货跨境电商检验检疫要求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出部分无国内相关备案的商品均不能走保税备货模式。

该通知称,进口食品商品要进行保税备货必须被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该《目录》的商品应来源于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该注册名单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专栏”查看。
而对于要走保税备货模式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转基因食品和新食品原料等商品应获得相关部门的注册、备案和安全评价。
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局方面表示,该新规定已从2015年9月16日正式实施,若在9月16日前已办理入仓手续的和在途的货物在10月1日前(不包括)完成出仓手续,未完成的,须办理退运或转口手续。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广州检疫局未表示非备案商品可进行保税备货,这次发放的通知为进一步明确保税备货商品的要求而已。因为大品牌过去都是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所以都会有备案,所以这次主要受到影响的都为一些小品牌和新品牌。
此外,该业内人士表示,该通知规定未备案商品要出仓或将对部分走保税备货的商家产生一定影响。但因为政府给予较长的处理时间,大部分商家估计能及时做好处理。“而且对于这些商家,估计不会赶尽杀绝,但在未来广州质检局必然会按照新要求办事的。”该业内人士说道。
以下为通知原文:
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要求,先对保税备货跨境电商检验检疫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 被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商品,应来源于经注册的纪工委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名单见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专栏”)
2、 保健食品、化妆品、转基因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应获得相关部门的注册、备案和安全评价;
上述要求从2015年9月16日起实施。
9月16日前已办理入仓手续的和在途的货物在10月1日前(不包括)完成出仓手续,未完成的,需办理退运或转口手续。
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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