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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志伟:广东法院:九成售假刑案事发知名网站
2016-01-20 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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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售假刑事案件发生在知名网站?随着远程购物发展迅速,众多知名网站成为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渠道。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至今广东法院共审理涉网络销售假货刑事犯罪案件734宗。售假以知名品牌、知名网站为主,团购、代购成为新方式,犯罪团伙多为80后、90后。
信誉付费“刷”
据统计,全省法院审理的涉网络销售假货犯罪案件超九成集中在C2C或者名为C2C实为B2C电子商务平台上,如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阿里巴巴、海淘、QQ购物等。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犯罪分子经常冒用国内外知名品牌,而且很多假货做工精细,仿真度高,给普通消费者识别带来困难。
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买卖双方互不相识,消费者查找商品或网店地址均是通过搜索引擎进行网上搜索,为让客户第一时间搜索到自己的网店或商品,犯罪分子经常通过付费的方式,提高排名增加网店的信誉度,欺骗诱导消费者。
公司齐造假
部分商家抱着做一锤子买卖的心理,利用团购平台倾销假冒商品,钱一到账便立即注销账户消失无踪。海外代购是近年兴起的一种网络销售模式,一些不法经营者以代购为名,通过造假海外销售小票、将商品掉包、将国产高仿品伪装成大牌正品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年轻人往往有谙熟网络操作技术的优势,把网络售假当创业良机。且从以自然人为主,逐步向公司法人组织转变,团伙作案多,涉案人数多,分工明确,一条龙运作,有专人负责进货、发帖推销、网聊洽谈、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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